淄博市教育局发
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将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范围
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居留证)或就读地点(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在淄博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成为淄博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实习指导老师。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生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认定证书;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持有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证书。报考教师资格认定证书所需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符合报考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不能报考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条件的师范学校申请人,须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学校学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四)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年限、教学科目应当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师范生专业能力证明》相一致。其中,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学资格或者中职实习指导资格时,申请的教学科目还应当与所学专业或者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B级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身体素质良好。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字[2010]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 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的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3. 认证机构
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由淄博市教育局确定,具体工作委托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区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体育局确定。
四、认可流程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28日8:00—2022年4月11日17:00)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注册为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申请认证。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证,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体育局作为认证机构(在张店区、淄博市高新区、淄博市经开区认证的考生,应先选择张店区教育体育局作为认证机构,再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相关部门作为确认点)。申请高中、中专、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证,选择淄博市教育局作为认证机构,再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教育体育局作为确认点。
3.“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改考人员”。
2.网上登记个人信息(2022年3月30日至4月13日)
受疫情影响,本次认证不再采取现场方式,请您按时登录各区县认证机构信息报送系统(见附件1),完善个人信息,加入各区县认证机构QQ工作群(填写真实姓名),以便及时接收认证信息。
(三)材料提交及体检(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
认证申请纸质材料需与体检一并提交,各区县认证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将于4月15日通过各区县认证机构QQ群公布(见附件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达体检医院签到领取《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包》,档案包内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号一栏填写网上报名号)。
2、二代身份证(须有效)或电子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淄博市户籍的,提交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有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口页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有效居住证复印件;在现就读学校申请认定的(仅限持有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本人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背景为白色(正式证件照,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须与网上申请上传的照片背景相同,照片背面需写明姓名、证件号码、申请资格类别、教学科目)。
5.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证系统核查不合格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国外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复印件(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取消国外学历认证服务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2019年5月下旬以后不再向申请人提供纸质认证结果,改为出具标准格式的电子证书认证结果)。其他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在认证系统核查合格或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认证的人员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如认证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提交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7、报考中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类别的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或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是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一个都不能缺少。
孕妇凭妊娠证明到体检医院即可免做X光检查,妊娠证明将贴于体检单背面,其他人员则须按要求完成所有检查项目。
申请人体检合格后,《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档案包》由医院留存,并由认证机构归集审核。
(四)资格评审(2022年4月26日至5月15日)
各认证机构完成审查工作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认证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认证数据和证书编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如申请人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选择错误的认证机构或确认点、报名信息不正确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认证系统将自动关闭,认证机构将无法受理其报名,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以欺骗手段获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认证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考生不再需要在系统中打印提交《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而由认证机构在认证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编号打印。
(四)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于5月20日前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五)受疫情影响,材料递交及体检时间推迟,具体时间以淄博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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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2.淄博市2022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2 年 3 月 25 日
淄博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2022年3月22日0时至24时淄博市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行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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