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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9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配额和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和中小学生竞赛管理有关要求,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对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榭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区,以下简称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和录取)作如下调整。
1. 入学要求
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学生可参与配额录取:
1、符合本市各高中入学条件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相关高中入学条件。
3.初中阶段在市区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包括2024级、2025级初中毕业生(即当年高二、高一学生),自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至初中毕业止,均应在市区同一所初中就读。
二、配额分配办法
分配生名额仍按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招生计划和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将名额平均分配给各初中。
三、录取办法
1.申请表。符合初中学历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初中入学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初中入学考试前向学校填写申请表(最多可填写3份)。
2、确定基本控制分数线。中考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各类高中招生计划,确定市配额录取基本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达到基本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配额录取申请有效。
3.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定,学生招生、录取将由学校分校进行。
本通知自2024年起(即现行初二学生)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蜀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区,以下简称市区)初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以下简称初中招生)加分项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施策,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落实省有关文件已规定的中考加分和加分值,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中考加分制度。
2. 综合加成道具
1. 保留奖励物品
1.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公安英雄子女、因公殉职或负伤的公安民警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考生(含具有台湾户籍的考生)。
(二)积分规范、齐全
1.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调整为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当地接受完整义务教育)。此项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
2.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对象调整为初中阶段随在国外留学父母就读期间,在国外连续居住360天及以上的学生。
3.港澳学生加分标准调整为港澳同胞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三)取消的赠品
华侨华人子女中考可获得加分。
规范改进后,各奖励项目的奖励分值保持不变。
此政策自2023年起执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执行。
公众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上述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