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语言播报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4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考试院网站()。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凭成绩复核通知书提出复核申请。

2.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至14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经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具有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浙江省有效居留证件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申请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4.在我省就读的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省的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5.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在我省就读的本、专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申请人还须符合以下学历和其他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也可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被取消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准报名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不准报名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学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免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中小学教师免考认证改革的通知》(师函〔2022〕1号),自2022年起参与免考认证改革的有关高校相关师范专业,2022年及以后师范毕业生,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结果,可免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考高校及专业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

本着自愿原则,符合免试发证改革条件的教育学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不予退费。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只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可的必要步骤。学历、所学专业、身体状况、专业技术资格、技术水平等都是教师资格认可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拟报考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可条件。建议可能受某些条件影响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部分专业及学科介绍

(1)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初中、高中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素质”(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暂不纳入笔试范围,将在面试中考核。

(二)取得201A、202A及格分数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取得301A、302A及格分数的考生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以代替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代替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师部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学等科目名称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学”调整为“小学品德与法律”。初中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中)”调整为“品德与法律(初中)”。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新的考试大纲公布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5. 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 在线信息录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和相关要求录入网上信息。

2.2023年上半年未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时还需验证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需先进行短信验证。重新报名不会影响此前取得的考试成绩。

3、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录入时间为4月14日至16日中午12点。

4、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老师、初高中日语、俄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均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该科目考生报名时请选择“浙江工业大学”考区;其他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地级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5.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页面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错误导致考生未能收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证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照片上传要求: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的头部及上肩部分,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样张如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线上审核

(一)资格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16日12:00至4月18日8:00。4月16日12:00网上报名功能关闭后,申请人不得再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包括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资格网上审核的依据。

(2)4月18日8点前,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方为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可按要求确认网上缴费;仍显示“待审核”的考生,为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

2. 考试范围二次资格审查

(一)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4月18日8点后报名网站仍显示“待审查”状态的报考人员),如认为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可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或网上申请第二次资格审查,复审截止日期为4月19日(具体安排以各考区公告为准)。

(二)4月16日12:00后已取消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18日8:00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修改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考区要求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及以前入学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报考幼师资格的,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到考点接受二次资格审查。

3.第二次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内地居民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港澳居民凭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凭有效期为5年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有本省户籍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已在浙江办理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不承认居住证申请证明)。

(3)学历及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明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教育部学位电子登记备案表》打印件。

②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浙江省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户籍在浙江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教育部网上学籍核实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③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考试的申请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资格审核仅审查候选人的报名条件,候选人对候选人姓名、照片、报名主题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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