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的,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和表彰。违反或者不执行本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防火责任制 2.0.1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电力生产企业厂长是企业防火第一责任人,对企业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部署、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责任制和消防规章制度; (4)组织消防检查,主持火灾隐患的研究和整改工作; (5)建立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提供必要的培训时间和工作条件; (6)落实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火灾和现场防护,并负责调查处理; (8)新投入生产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不执行的有权拒绝验收。 2.0.2 电力生产企业保安(消防)部门应配备专职消防干部。电力生产企业保安(消防)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和考核权,负责对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1994年5月30日电技199499号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54年颁发的《电…
公务员考试网 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方硕教育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brsks.net/?id=30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