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出生),2024年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月以后出生) 1983);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八)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现役军人、现役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公务员以及公务员法规定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被发现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并被开除处分不满五年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具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应聘与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与他们的婚姻关系密切。 雇主的立场。
2.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机构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咨询电话等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务员专题”(网址:以下简称特公开招聘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月23日8:30至1月29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1月23日8:30至1月30日18:00。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相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机构将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提交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应及时通过公开招聘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未经审核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调换其他职位; 若申请未通过,应聘者应根据招聘机构的审核意见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重新提交,或变更申请其他职位。 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报名。 申请人应尽早报名,避免年底集中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付款确认及入场券下载打印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于1月23日8:30至1月31日18:00缴纳笔试费用。如申请人放弃申请,可于1月30日8:30至18日办理退款手续1月31日:00,办理退费手续或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低保家庭人员、持证残疾人可免收考试费用,无需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的退、减手续按照《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政策指引》)的相关规定办理。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3月11日8点30分至3月17日9点30分。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论文论文,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城区、综合街道镇、行政执法三类。 其中,城市综合区适宜担任市、区级机关综合管理职务(含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职位; 综合街道、镇适用乡镇综合管理岗位; 行政执法适用于行政执法岗位。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岗位和市审计局审计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试须知)可在公开招聘网站上查找。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业务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40%、30%、30%的比例合并。 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25%、25%、50%的比例合并计算。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考试和应聘论文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
笔试时间:3月16日-17日
3月16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月16日下午:14:00-16:30 申请讨论
3月17日上午:0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与报名时相同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 报考市级院校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六区和部分市属高校; 报考区级以下院校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报考的区。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确定各岗位笔试及格分数线。 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按照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按4:1的比例)。 输入面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相同的,择优一起参加面试(体质考核)。 按照规定,行政职业能力考试科目由专门机构筛选相同答卷,对被认定具有相同答卷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月初,应聘者可登录公开招聘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评)候选人名单。
(二)资格审查
招聘机构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 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体能考核)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考核)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试)资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招聘机构按照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笔试成绩相同的,将合并录取。 资格审查。
(三)调整
资格审查完成后,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要求体质考核的岗位未达到4: 1)、应进行调整。
转岗原则和条件: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考生答同一类型公共科目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转岗。 涉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需要调动的,只能在同类岗位之间调动; 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申请人和放弃资格的申请人不得参加转学; 申请调动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动岗位规定的资格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符合原申请岗位和拟调动岗位的要求。 笔试的及格分数。
调整后的岗位及相关要求将于4月中旬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拟参加转学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供招聘机构要求的资质相关材料。 调动岗位面试(体能测试)候选人名单将在调动完成后公布。
(四)体能评估和心理素质评估
招聘岗位需要体质考核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具体事项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 体质测试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质测试者,不得进入面试; 体质测试合格者,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 拟聘人员名单相同、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调整完成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前,按照招聘机构要求需要进行心理素质评估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 未按要求参加心理质量评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将于4月下旬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由招聘机构另行通知。 面试将不再收取费用。 进入面试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公开招聘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按照招聘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报名时相同的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 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调整完成后(考核完成后需要进行身体素质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的岗位),如果各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以下舍入规则),将根据现有受访者组织访谈。 但申请人面试成绩需达到其面试考官组当天使用同一试卷面试的所有申请人的平均分(低于60分的除外),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总成绩。 应聘者可登录公开招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4、体检及检查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照优先录取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 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 时间由招聘机关另行通知。 除特殊情况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完成后,招聘机构会及时通知您体检结果。
根据计划考察次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候选人。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岗位可按拟考察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进行考察,其他岗位可等额考察。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导致报考人选超过计划报考人数的,按照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报考人选在笔试中; 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考察人选。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约谈、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检查候选人等方式。 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民主评议、家访、延伸检查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检查情况。 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是否有应聘情形回避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职位的匹配程度。 等,作为选择拟录用人选的主要依据。 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因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招聘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填补职位。
五、公告及招募
拟聘用人员将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号、毕业学校或者工作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中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 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受理招聘; 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查清的,将暂停招聘,直至调查完毕。 决定是否聘用。
整体招聘工作结束后,天津市公务员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招聘期间出现的职位空缺或新的用工需求,组织补充招聘。
6、服务热情
天津公务员局将在坚持严格、认真、规范、有序招聘的基础上,会同各招聘机构及相关部门,在重要节点加强交通、商贸、文旅、卫生、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比如书面采访。 ,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 届时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公开招聘网站。
7.申请咨询
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天津市2024年公开公务员招聘公告》和《政策指引》等,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 有关招聘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以及报名备注的查询,请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 联系信息可以在职位列表中找到。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热线:
考试咨询热线:-123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监管及政策咨询热线:
咨询时间:1月23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1、为帮助申请人准确、便捷地了解报考政策,天津市公务员局对近年来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包括报考政策、考试安排、网络等内容的《政策指南》。技术、注意事项等请仔细阅读。
2、本次考试不出版或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 考试范围以相关学科考试大纲(考试须知)为准。 任何假借公务员考试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市公务员局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对于社会上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请考生保持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到损害。 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