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4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为做好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 认可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在本市户籍的人员;

(二)在外省市户籍且在签注期限内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全市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专科生;

(四)2024名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专科转本科生;

(五)持有天津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持有有效期五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七)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行为和犯罪记录。

(二)具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可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术职务相当于中级工以上的水平。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通过,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或属于国家免试认证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硕士、师范生,通过师范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院校学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

(四)取得普通话水平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 认定程序

(一)认可机构及权限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资格由申请人有户籍、居住证加签机关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就读学校、居住地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在军队服役。

2、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导师资格由天津市教委受理和认可。

3.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除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外,还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辅导教师资格的受理和认定。滨海新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二)认定程序

天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将完全在线进行,申请人无需到认证机构现场办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在线注册截止日期后将无法进行额外注册。 请报考者及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报考者账号注册及登录用户手册》、《教师资格报考者使用手册》等栏目,熟悉所需准备工作 请预留充足的时间填写材料和系统。

1、申请人网上报名(6月11日9:00至6月20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注册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在线服务”,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证-在线申请”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认证申请。 申请人提交认可申请后,系统页面会显示通知提醒。 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系统中“教师资格信息”-“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网上申请材料”栏目补充或修改材料。

2、认可机构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截止至6月30日17:00)。 此阶段,认可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认可条件。 建议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证信息”-“注册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认证状态。 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认可机构将通过系统消息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请申请人及时查询认可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认定。 区级认可机构应当自申请受理期(即网上确认期)期满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质认定结论,市级认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期限(即网上确认期)届满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质认定结论。受理后24个法定工作日(网上确认)。 考试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网上报名阶段,如选择邮寄领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寄方式寄出,并到付件,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如选择自行领取证书,请关注天津市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网站领取时间等事项。 根据后续公告,天津市认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找到。

(三)申请过程中需要上传或留存审核的相关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申请地点类型的相关证明文件。 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有效期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按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个人页); 按居住地申请的,须在签注期限内提供天津居住证原件; 如果是按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 如果驻地天津的现役军人、现役武警人员,须提供所属军队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员关系证明。

2、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该证书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颁发。 如有需要,港澳申请人可联系认证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将由政府部门核实,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3、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验证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 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或境外学历申请者需提供原件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并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前提交补充材料。 非应届研究生和专科生注册时,在“您是在校生”选项中选择“非应届研究生或专科生”可以同步吗?认证注册中您的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中添加您所获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教师资格根据所获得的学历来确定。

4、网上报名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水平经报名系统比对验证成功的,无需提供原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

5、在线注册阶段,申请人需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照片并保证清晰度,以便认证机构直接打印证书。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认定,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7、本人下载打印并签字的《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承诺书》(见附件1)。

4、其他说明

(一)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师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认证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各级认证机构通过政府核查,核实申请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部门。

(二)如遇不可抗力,认证机构可对时间安排、认证程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请申请人在报名前认真阅读认可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阶段的相关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修改补充。 认可机构可以联系申请人核实申请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请务必准确填写您的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 若因错过申请时间、选择错误的认证机构或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确认,本次认证将不再被受理,并申请人即可进行下一步认证流程。 在此期间,请关注天津市下半年认证公告。

(三)市教委委托天津市高等教育教师培训中心作为全市教师资格认证机构,通过其网站()开展教师资格认证的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

特别公告。

附件1:天津市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承诺书

附件2:2024年上半年天津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答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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