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能力提升项目的意见
师[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师资队伍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社会教师必备的专业能力。 近年来,各地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培训,取得积极成效。 但也存在项目分散、标准不全、模型单一、学习与应用脱节等突出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提升项目)。 现就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进项目总体目标和任务
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完善顶层设计; 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采取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模式,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国1000万以上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的新一轮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开发能力; 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 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促进每位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的表现。 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实现新突破。
2.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
围绕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方式转变的实际需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信息技术应用经验和最新成果,研究制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考核指南等,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指导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规范和指导各地资源建设、实施培训、评估、推广应用。
3、根据教师需求对全员实施培训
各地要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校长培训必修学分(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分。 试点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促进学分应用,激发教师参加培训积极性。 教育部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并发挥主导作用。 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合作助学”、“乐高科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与各地教师培训融合、通过提供课程资源、培训等方式,通过骨干培训师、共建培训平台等方式,扩大优质资源范围。
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新一轮培训,提高全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地方项目和资源,搭建教师选拔服务平台,推动各地根据教师需求实施全员培训。 完善专项培训体系,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相关培训有机衔接,重点加强中小学校长、专职、兼职等骨干队伍培训- 兼职培训师和教学研究人员,以及乡村教师。 市和区、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专题培训、专题教研等方式组织开展区域性师资培训。 完善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体系,确保培训质量。 中小学要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作为校本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现场诊断促进学用融合。以及课堂观摩和练习。
四、推广符合信息技术特点的新型培训模式
各地要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的学习特点,有效利用在线培训社区,推广在线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 加强情境经验链接,确保实效,让教师边学边练、边应用边提高; 建立学习效果实时监控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坚持自下而上出击,积极推进在线培训与校本培训融合,建立校本常态化培训机制。 推广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便捷有效的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补齐薄弱环节,采取“送教师下乡”、“送培训到家门口”等方式,对不具备互联网条件的农村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5、选择一线教师满意的培训资源
教育部依托现有资源,搭建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建立优质资源甄选机制,促进资源交易和交流。 加工升级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启动教师培训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建设,利用合作项目引进和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 各地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大学和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资源,开发微课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 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聚集地方资源,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
6.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
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考核。 主要采用教师在线自评方式,通过案例进行情境评估,以评价促学促用。 根据能力评估指南,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评估工具,建立在线评估系统,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评估服务。 各地要根据评价数据及时调整改进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 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数据制定和完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按需提供。 中小学要分析评估数据,找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培训。 教师应根据评价结果找出自身的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课。
7.促进教师积极应用信息技术
各地要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定和考核奖励等的必要条件,纳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主要评价。 中小学要把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教师积极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 各地要通过示范课程评选、教学技能竞赛、精品课程范例征集等活动,探索、推广、应用成果,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 通过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网络实训社区、示范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全面创新。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协调、安排各项工作。 各省要开展专题调查,分析现状和问题,摸清教师需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做好总体设计,制定改进工程主要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规划规划,并于2013年底前上报教育部门。 从2014年开始,每年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每年培训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 尽快完善管理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开发考核工具,建立教师积极运用的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负责改进工程实施的总体管理、监督和评估。 设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华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管理具体工作。 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 成立领导小组,整合有关部门力量,确定专门机构组织管理具体工作。 采取招标机制选择有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 制定管理办法并落实相关政策。 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部门力量,加强对中小学的指导,对全员进行培训。 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改善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为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落实保障资金。 各省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管理平台建设、专项培训、资源开发和能力考核。 中西部省份要利用“国培计划”专项资金,培养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市、区、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所有本地教师的培训。 中小学应当从学校公费中安排经费,为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进行监管评估。 教育部审核省级规划方案,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地方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报告监测结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改进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 市和区、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的监督评价。
教育部
201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