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本市户籍社会居民(就业、失业)。
2、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具有外省市户籍的社会工作者(就业或失业)。
注: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是指2013年6月30日前申请的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证件号码以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或者正在办理登记的居住证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生、应届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科生(含户籍未迁入本市的外省市学生)但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以及取得毕业学校颁发的《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研究生、师范生)。
4. 户籍在本市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生、应届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在读本科生(含取得学历的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学校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和师范院校学生。
5. 驻上海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持有本市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7、在本市工作或学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至本科或研究生),持有相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持有证书编号5、年满31岁、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学生专业能力证书》的6名港澳台居民这个城市的时间学院和大学。
注:①本公告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教育研究生。毕业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和普通大学生。
②上海居住证申请查询网址为:。
③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
应具备《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详情如下:
1、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师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历。
4.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以上,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
(4) 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2级B(80分)及以上。
注:①普通话证书目前没有有效期。 国家普通话证书在全国通用。 但部分证书注明证书有效期的,以证书有效期为准。
②本市普通话水平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 地址是:上海市杨浦区民兴路465号。 咨询电话是: 。
(五)考试要求
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可在“中国教育网”下载)考试网》)或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 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纳入免试认证改革范围)。
(六)健康状况
他们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在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前体检报告仅在认证当期有效)。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规定》详见附件2。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证过程中的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证。
2. 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24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相关程序如下:
(1)填写身份信息
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6月2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在线服务(),根据认证机构的认证权限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区教育局,搜索教师资格证,进行申请从“立即申请”入口处,网上报名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见图(请按图1-图5顺序操作):
图1:(注册并登录一站式平台)
图2:(搜索教师资格认证)
图3(初中、小学、幼儿园请先选择受理地区,然后在跳转页面点击“立即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直接点击“立即申请”):
图4:(点击【填写认证信息】)
图5:(注册并登录教育部平台后,自动跳转至教师资格认证)
报名须知:
1、申请人请点击【填写认证信息】申请教师资格认证(须于2024年4月2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持有2024年取得的《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在线认证信息将于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填写。)
2. 选择确认点:
(1)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自己的确认点。 根据《确认范围》,上海16个区均有初中及以下-**区录取点(应届毕业生)、初中及以下-**区录取点(社工)、高中及初中职业学校-*有四个确认点:*区接收点(应届毕业生)、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区接收点(社会人员)。 各验收点根据教学年限、是否应届毕业生严格划分确认范围。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点。 提交后,申请人将无法在系统中自行修改确认点。 如果您点击错误的确认按钮,申请将无法正常处理。
注: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未在大学最后一个学期的,须提供大专学历证书申请书;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最后一个学期的研究生,须提交本科学位证书申请表。 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选项必须为“非应届研究生或本科生”,确认点必须为“社会人员”。
②申请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最后一学期应届专科学生和应届研究生,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选项必须选择“非学生”,确认时必须选择“应届毕业生”确认点。
③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最后一个学期专科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尚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的申请人。 下图中的选项必须选择“应届毕业生”,确认点必须选择“应届毕业生”确认点。
(2)已完成体检的申请人不得修改确认点。 未完成体检的申请人如确需修改确认点,请拨打报名咨询热线:,(电话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3:30-16:00)预约。 预约完成后,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件按预约时间到延安西路900号415室办理变更手续。 修改确认点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进入【填写认证信息】,点击网页上的“个人承诺书”图标,使用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等扫描工具扫描弹出的二维码并用手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 手写签名(必须使用正楷)。 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已提交”按钮即可查看签名合成结果。 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图片再次获取二维码。
4. 选择考试形式:上海仅接受“国家统一考试”和“免试认证改革人员”两种形式。
注:①“全国统考”是指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②“免试认证改革者”是指取得毕业学校《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硕士和师范生。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必须进行网上验证。 若您无法成功检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网上验证,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
6.学历证书必须进行网上验证。 若无法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网上审核,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两次学历证书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填写学历信息时要谨慎,提交信息前请仔细核对,以免学历信息审核失败)。
7、上海市教师资格信息核查确认表:下载《上海市教师资格信息核查确认表》,按照《上海市教师资格信息核查确认表》中的说明和系统提示操作。 《上海市教师资格信息核实确认表》签名部分必须由本人用正楷书写,不能以截图、粘贴的形式填写。
8、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提交的《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信息》不能随意修改。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信息。
9.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或文件真实、准确。 申请人须承担因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个人遗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0、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成功后当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份教师资格证书。
11. 申请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全国范围内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2)上传预约查询
申请人完成【填写认证信息】后1个工作日,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以下操作:
1、数据上传: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2、预约体检:申请人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自行预约,并打印带有条码、个人信息和照片的《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 预约体检并打印《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须于2024年6月25日12:00前完成。
3、体检:
(一)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上预约时间、地点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体检截止日期为6月26日) ,2024)。 所有体检均需在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 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室或者其他医院检查。 体检医院负责解释体检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可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申请网站查询体检结果。
(三)在医院作出体检结论前,申请人不得擅自携带《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离开医院。 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直接转至认可机构,无需亲自领取。
(4)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以备查阅。
(5)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品无效。
4. 网上评论:
(一)网上初审:
初审截止日期:2024年7月2日。
所有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上传预约查询】页面查看初审结果。
现将初步审查结果解释如下:
l 页面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者。 视为体检合格,符合要求。 他们正在等待通过邮寄或亲自收到证书。
l 页面显示“体检通过的申请人,上传信息完整,但数据比对失败,需现场确认”。 此次视为申请人已通过体检,上传信息齐全,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无法在线验证,原件须现场确认、核对。
l 对于页面显示“初审未通过”的申请人,若系统反馈信息为体检未通过,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9日前确认是否进行体检,并与体检机构核实体检结果体检医院; 若系统反馈信息为上传的信息不符合要求,申请人须在2024年7月5日前按照《二-(三)信息上传及现场确认》中的要求重新上传信息。 《携带材料要求》见本公告。
(二)网上评审:
审核截止日期:2024年7月9日。
所有初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均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后登录【上传预约查询】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注:①未按要求完成上述“1.资料上传、2.体检预约、3.体检等操作”的,网上初审不予通过。
②截至2024年7月9日,申请人体检未通过且复查结果尚未确定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③未按时重新上传信息,或重新上传信息仍不完整或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在线审核将不予通过。 重新上传材料的截止日期:2024年7月5日。
④未能在2024年7月5日之前按时取得并上传学历证书的申请者,如能在2024年7月6日至14日期间取得学历证书,请点击【2024年7月14日之前上传预约查询】自行预约并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现场确认。 现场预约并确认后,请根据预约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出示申请时附带的电子身份证)。 同时,按照本公告“二-(三)”要求上传、携带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说明】未通过网上核查的,准备相应的原始材料,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核查。 2024年7月15日前无法取得学历证书并完成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认证不成功。
⑤ 审核截止后,【上传预约查询】页面显示仍“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证未通过。
5. 现场确认预约:体检通过、信息上传完整、数据比对失败,需在页面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根据页面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系统。 预约完成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证现场确认通知书及确认材料清单》。 现场确认预约须于2024年7月14日之前完成。
6、现场确认:申请人预约现场确认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出示申请时所附的电子身份证)。 同时,按照本公告“2-(3)”要求上传上传信息。 《关于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要求的说明》未通过网上核查的,准备相应的原始材料,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核查(本市统一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 现场确认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接收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证现场确认(初)回执》。
注:如未按要求完成上述“1.数据上传、2.体检预约、3.体检、4.预约现场确认、5.现场确认”等操作,现场-将不会获得现场确认。
7.认证结果查询及取证事宜
对于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人,各级认证机构将及时更新认证结果,并分两批颁发证书。 申请人可登录个人信息页面及时查看认证结果,并选择在线邮寄证书(在线填写邮寄地址)或自行领取证书(在线预约领取证书)在【上传预约查询】页面对应的时间段内。
首批证书安排:截至6月14日材料齐全、信息页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于6月15日至20日期间选择并登记证书信息,证书将于6月底前发放。 符合第一批证书要求的申请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证书信息,将顺延申请第二批证书。
第二批证书安排:7月25日起可查询其他申请人身份识别结果,7月25日至27日期间可筛选登记证书信息。 证书将于7月底前颁发。 若逾期未登记证书信息,请电话联系认可机构,商谈领取证书事宜。
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须由申请人向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提交并归类为我对人事档案的丢失负责。)
(三)数据上传及现场确认材料要求说明
详情参见附录3。
现场确认时,未按要求上传或携带所需材料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证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