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五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24〕6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部委办局、总公司、科研院所、人民团体等单位组织人事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精人学会专刊[2024]69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各部委、总行、科研院所、人民团体等单位组织人事或教育培训部门,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加强高层次、急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构建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分层继续教育体系,按照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我局启动第五批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主要选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或行业培训机构,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经验和实践基础。 培养专业涉及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确定的重点领域,特别是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其他数字技术领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遵守《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京人社卓技字[2022]24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个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教发[2013]159号)要求办理下列手续:需满足的条件:

(一)在北京市依法注册的具有培训或者继续教育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培训场地,有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和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条件。

(三)拥有一支适应培养需要、相对稳定、与科研生产一线紧密联系的高素质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兼职)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和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生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注册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和反馈的标准化基地管理系统。

(五)具有本专业领域的培养基础,每年能够完成不少于1500名高层次、急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任务。

3、识别过程

(一)单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

1、《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固定办公场地、培训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3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二)组织推荐。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教育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承诺,推荐最优秀的人选。

(三)现场检查。 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重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公告。 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 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命名和许可。 无异议的市级基地予以公布,统一授予“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相关要求

(一)科学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是培养高层次、急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部署,统筹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格推荐推荐。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基地推荐工作与行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标准,择优推荐。

(3)省略

附件: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请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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