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2015年3月21日)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1辽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1日8:00至2011年3月28日24:00

报名网址:辽宁人事考试网

资格审查:2011年3月21日至29日

网上支付:2011年3月22日至3月29日

打印门票:2011年4月14日8:00至2011年4月24日8:00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管理单位参照2011年公务员法

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职员)的公告

为加强全省各级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条例(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1年省、市、县、乡各级机关、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招收正科级以下及同等水平的其他非领导公务员(职员)职务的考试工作级别。 全省计划招收8434人,其中公务员7159人,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1275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1日(含)至1993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

刚毕业硕士生、博士生(非就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1日(含)至1993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

(四)品行良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八)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森林警察系统的,必须符合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和政治审查条件(详见相关公告)。

招聘岗位资质表明,本次招聘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计划、辽西北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一村一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岗位(“四计划”),专门招收经“四计划”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四计划”以外的人员) “四个计划”不能适用。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一线生产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一线工作的经历生产和农村。 曾在部队或者团以下相当单位工作过的,也可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2009年之前(含2009年)列入我省“四个计划”等基层项目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要求的“×年及以上”均为“×年(含)”。 ) 以上”。 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征得申请人所在机关(单位)的同意。 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应为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制度下招收的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且未确认工作时择业期间单位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不得报考公务员的;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职员)、未被解聘的人员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应届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含不能申请的应届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已取得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在校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已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不得报考),以及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 应聘者不得应聘招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注册后录用前在试用期内成为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根据2008年起辽宁省各级机关、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考试录用公务员(人员)实施方案,“凡县以下机关录用的公务员(人员)”经考试合格的市、区)级人员,必须在新录用的机关担任公务员。 只有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人才可以调动到各级机关,保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 2008年至2010年,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聘用和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011年录用公务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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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官、检察官职务的,除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外,还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2. 申请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1年全省各招聘机构(单位)招聘的具体报考人数、岗位简介及资格条件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辽宁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

辽宁省就业网().

各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详见市级网站列表)将发布本辖区的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

如需查阅《岗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备注等信息,应聘者应直接与招聘机构(单位)联系。 通过上述网站可以找到招聘机构(单位)的咨询电话。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场安排等事项编制了《报考指南》。 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1日8:00至2011年3月28日24:00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正面身份证电子版)不戴帽子的照片,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2.查看审核结果。 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对报考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考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3月21日至29日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审核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考生如需预审咨询,可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

3.付款确认。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再次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并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 缴纳考试费后,注册过程结束。

拟享受免考试费的人员须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 符合考试费减免条件的,需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审核部门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 城镇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保障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审核确认。各地市人事考试部门于3月22日至24日按属地原则进行考试。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14日8:00至2011年4月24日8:00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2、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招聘职位。

3、申请人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中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面试资格或就业资格。

5、本次考试将在全省各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场,不再单独设立省考区。 考生可以按照就近原则选择拟参加考试的考区。

6、未达到考试公开比例的招聘岗位(省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1:3;市级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1:2)省公安、森林警察、监狱劳动教养系统招收人员法;招收计划招收1人的,比例为1:2;招收计划招收2人以上的,比例为1:2; 1:1.5),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毕业生招聘职位不受考试比例限制),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公告网络 ()。 申请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以申请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7、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30:1的招聘岗位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上予以公告网站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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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报名到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与考试机构沟通。 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三、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请论文。

所有申请人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论文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 都是客观问题。 考试时间限制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请论文主要通过申请人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总结、提炼和加工,考验申请人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限制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

报考本省公安系统的考生,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权限,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政策,公安执法和行政执法,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范围按照《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职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将于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举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4:00-16:30 PM 《神论》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的补充科目)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 分数线的确定和分数的查询

笔试评分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及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报考省公安、森林警察、监狱劳动教育系统的,笔试每科加2.5分; 革命烈士和一级、二级英雄子女报考上述院校的,笔试各科目加5分。

以上积分仅加一分至最高分,不累积积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写加分相关信息。

4. 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候选人名单。 如果最后一位面试的候选人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 参照《公务员法》、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以及公安、监狱劳动教育等部门的省级机关和管理单位的受访者名单林业警察制度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每个城市的受访者名单都在这个城市。 相关网站已公布。

非公安系统考生笔试成绩评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报考成绩)×50%; 报考公安系统考生的加权评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报考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

专职翻译岗位和部分公安岗位允许在面试前额外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后,专职翻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附加专业科目考试公安岗位按1:5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科目考试考生; 专业科目考试后,专职翻译岗位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公安岗位增设专业科目考试招聘方案为1:2面试比例1名)人,招聘计划2人以上按1:2)面试比例统一为1:1.5)确定面试人选。 省级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部门组织,市级以下部门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级招考部门或者市级以下公务员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根据人事审核部门提供的应聘人员照片及信息,与应聘人员本人及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单位同意证明材料认真核对申请表、登记表等材料。 要坚决预防、杜绝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代考作弊行为。 在职应聘者难以出具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经招聘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公安岗位专职翻译及附加专业科目考试)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分值升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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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访的组织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组织省级部门面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安全系统、公安、监狱劳动教育、林业警察系统的约谈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工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不符合及格分数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5、体检及检查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若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最高的考生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 考生加权评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岗位公安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及附加专业科目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改的通知》(沪人社部发[2010]号) 19)、《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时发现真实情况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司法警察岗位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2、检查

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试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通过者中填补,且只能填补一次。

六、公告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告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应聘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七、招聘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影响其聘任为公务员(职员)的,办理公务员(职员)录用手续。 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 如果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推迟招聘,直至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职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及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凡经考试合格进入县(市、区)以下机关录用的公务员(人员),必须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人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方可调入机关。确保县级以下机关各级公务员队伍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辽宁省委组织部(政策咨询):

辽宁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技术咨询):

附录:

辽宁省省党群系统2011年公务员(职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1年辽宁省党群系统公务员(职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省政府系统(含垂直管理系统)2011年公务员(职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2011年辽宁省市政府公务员(职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

2011 年 3 月 16 日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岗位一览表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名录

辽宁人事考试网:2011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大纲

>>2012年辽宁省公务员笔试必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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