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连接方式
目前,消防管道工程中常用的连接方式有螺纹连接、焊接连接、法兰连接、承插连接、沟槽连接等形式。
01
螺纹连接
螺纹连接用于连接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外径可攻丝的无缝钢管。 在消防中,当管道直径小于或等于DN50时,采用螺纹连接。
02
焊接连接
焊接连接是管道工程中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连接方法。 其主要优点是:接口坚固耐用,不易渗漏,接头强度和密封性高,使用后不需要定期管理。 焊接钢管的方法很多,有气焊、手工电弧焊、手工氩弧焊、埋弧自动焊等。由于电焊焊缝比气焊牢固,又比气焊经济,所以优先选用电焊。
03
法兰连接
法兰连接是在固定在两个管口上的一对法兰中间放置垫片,并用螺栓拧紧,使之紧密结合的一种可拆卸接头。 按法兰与管道的固定方式分为螺纹法兰、焊接法兰、松套法兰等。
04
套接字连接
铸铁管承插连接常用于消防。 铸铁管承插连接分为机械接口和非机械接口。 机械接口采用压力法兰与管端上法兰连接,将橡胶密封圈压入铸铁承插口与承插口之间的间隙,使橡胶圈受压,紧密贴合在管道上墙以形成密封。 根据填料不同,非机械界面分为石棉水泥界面、自应力水泥界面、青铅界面、橡胶圈界面等。
05
沟槽连接
沟槽管接头是在管道、管件等管接头处加工成环形凹槽的套筒式快速接头,由卡箍、橡胶密封件和紧固件组成。 安装时,在相邻管端套上异形橡胶密封圈,并用对开卡箍连接。 将卡箍内缘定位在凹槽内并用紧固件紧固后,保证管道的密封性能。 这种连接方法具有不破坏钢管镀锌层、施工速度快、密封性好、拆卸方便等优点。
管道连接方式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热镀锌钢管的管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铁螺纹管件》的有关规定。 热镀锌无缝钢管的管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锻钢螺纹管件》。 国标/管件相关规定;
(2)连接螺纹时,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55锥管螺纹》的有关规定。 螺纹接口应采用密封胶带作为密封,密封胶带应贴在外螺纹上;
(3)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的密封面形式和压力等级应符合消防给水系统的技术要求; 法兰类型按连接形式应为平焊法兰、对焊法兰、螺纹法兰等。 法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法兰》、《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和《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GB/的有关规定;
(4)热镀锌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宜采用螺纹法兰。 需要焊接连接时,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及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5)球墨铸铁管采用承插连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直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宜采用螺纹由壬,在管道缩径处应采用单变径接头。
管道之间常见的连接技术及规定
目前消防管道之间常用的连接技术有管夹连接、同径三通连接、同径四通连接、弯头连接、机械三通连接、机械四通连接等。在使用沟槽连接件时(卡箍)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沟槽连接件(管接头)、钢管沟槽深度和钢管壁厚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管接头》11的相关规定;
②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宜采用柔性接头。 其他地方应采用刚性接头。 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4~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柔性接头。 地下连接应使用螺栓和螺母。 零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③连接沟槽管件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口应采用专用滚槽机、钻孔机加工,并进行防腐处理; 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孔的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 凹槽、孔内不应有毛刺、破坏性裂纹和污垢;
④ 拧紧螺栓前,应将沟槽管件的凸边卡入沟槽内。 两侧应同时拉紧。 拧紧时如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⑤ 连接机械三通时,检查机械三通与孔之间的间隙。 各部位应平整,然后紧固到位; 机械三通的开口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的开口间距不应小于2m; 连接机械三通和机械四通时,支管直径应符合规定。 当主管与支管连接不符合表3-1-1-2规定时,宜采用沟槽三通、四通管件连接;
⑥ 配水主管(立管)与配水管(横管)的连接应采用沟槽管件,不得采用机械三通;
⑦埋地沟槽管件的螺栓、螺母应进行防腐处理。 泵房地下管道连接宜采用柔性接头。
⑧采用沟槽接头连接异径、车削管道时,应采用沟槽异径管件和弯头; 需要芯填料时,三通上可使用1个,四通上最多可使用2个; 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接头;
⑨ 沟槽连接件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DPM)C型密封圈。 应具有良好的弹性,无损伤、变形。 C型密封圈安装紧固后中间应有间隙。
02架空管道安装要求
架空管道安装规定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妨碍交通和门窗的开启;
2)设计无要求时,管道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
3)消防给水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结构墙、屋顶等有防水要求的场所时,必须安装防水套管;
4)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孔位。 孔的高度应保证管道顶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防渗弹性材料;
5)消防给水管穿过墙壁或地板时,必须加套管。 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壁的厚度或高出地板或地面50mm。 套管与管道之间的间隙应用不燃材料填充。 接口不应位于外壳内部
6)消防给水管道必须经过伸缩缝、沉降缝时,宜采用波纹管、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7)消防给水管道可能结冰时,必须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穿过或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时,管道外壁应涂防腐漆或包裹防腐材料。
9)在架空管道外部涂上红色油漆或红色环形标记,并标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 红色环标志的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应大于4m,独立单元内不应少于2个环。
管网支吊架安装
1)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摇(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类型、材料、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计的吊架应能承受管道各支撑点装满水的管道重量的5倍,且管道系统的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应位于建筑物结构上。 该结构应能够承受管道悬挂点处充水管道的重量加上至少114公斤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载荷。 充水管参考重量按规定选择;
4)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相关要求;
5)管道穿过梁安装时,过梁处应采用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有固定支架或防摇支架:
(1)配水管中点应安装防摇支架。 管径小于DN50时不需;
(2)长度超过15m的主配水管、配水管、配水支管,每15m长度内至少应设置1个防摇支架。 当管径不大于DN40时,不需;
(3)直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角、三通、四通处应安装防摇支架;
(4)防摇支架的强度应使管道、管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加上50%的水平推力不会造成损坏或永久变形。 当管道穿过梁安装时,用紧固件将管道固定在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防摇支架使用。
7)架空管道每段应设置不少于1个防摇支架; 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摇支架; 立管首、尾端应设有防摇支架或用管夹固定。
03 消防给水管网试压及冲洗要求
1)管网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强度、冲洗、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应用水进行;
3)系统试压完成后,必须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和试压管道,并检查记录;
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 冲水顺序为先室外,后室内; 首先是地下,然后是地上; 室内部位冲洗应按配水主管、配水管道、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管道基础、支墩等位置经审查符合设计要求;
(2)用于压力测试的压力表不少于2个; 精度不低于1.5级,测量范围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不能参加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必须隔离或拆除; 附加的临时盲板有凸出法兰的耳子,应有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
6)系统试压时,出现泄漏时,必须停止试压,排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排除缺陷后方可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 冲洗前应对系统仪表做好防护措施;
8)冲洗前应检查管道防摇支架、支吊架等,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9) 不能承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残留污垢、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洗;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敲打死角和底部,但不得损坏管道;
11)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应使用生活用水。 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12)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宜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1.4MPa;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0.4MPa(钢管);
13)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点宜设置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向管网注水时,应排净管网内的空气,并缓慢升压。 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分钟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14)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应进行水压密性试验。 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压力应保持24小时稳定。 不应有泄漏;
15) 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低于5℃时,水压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分户管道、室内埋地管道回填前应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密性试验;
17) 气压密性试验的介质应为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并应稳压24小时,压降不应大于0.01MPa;
18)管网冲洗的水流量和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水流量和流量; 管网冲洗应分区、分段进行; 冲洗水平管网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19)管网冲洗时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内的水流方向一致;
20)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 当出水口水的颜色和透明度与进水口水的颜色和透明度基本一致时才能完成冲洗;
21)管网冲洗应设置临时专用排水管,排水应顺畅、安全。 排水管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
22)管网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配水主管管底部应加堵头,并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23)管网冲洗完毕后,排净管网内的水;
24)干式消火栓系统管网冲洗完毕,排净管网内的水后,必要时可用压缩空气进行干燥。
消防给水系统阀门安装要求
(1)各种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安装空间应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应有标志;
(3)阀门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主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安装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05供水管网及阀门验收要求
管网验收要求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及辅助排水设施的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阀门及元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4)架空管道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主管上安装的支架应符合有关规定;
(5)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当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 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注水柱应符合设计要求。
阀门验收要求
阀门型号、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连接应牢固、严密,启闭灵活,阀杆、手轮等方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