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条例[2021]30号)、《关于标准》按照《关于市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特[2017]115号)等精神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2023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机构

上海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请审查范围

本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生态环保技术与研发、监测分析、规划管理、工程咨询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受理申请。

(三)学历及资历

1、理工科相关专业硕士毕业,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担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2、大学理工科相关专业毕业,本专业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大专理工科相关专业毕业,本专业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后的任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资格期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结束。

(五)高技能人才整合

高技能岗位转专业技术岗位的,执行沪人社保管理文件[2021]312号的规定。

(六)继续教育要求

1.公共必修科目

完成必修课不少于45学分(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分),合计不少于90学分(2018年以后获得的学分)可以计算)。 各类公示科目培训课程的安排和报名,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2023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示科目培训实施方案》 。

2.专业科目

需完成专业学科课程20学分,其中面授不少于8学分。 专业科目在线课程请登录“上海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复习在线培训课程”(); 专业科目面授课程请关注“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培训须知”()栏目。

(七)论文或技术摘要提交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其工作和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摘要(原稿须在3000字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纸

需提交两篇或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我将确定其中一篇主要投稿论文(请在论文主页右上角注明“主要投稿”)。 主要提交论文必须由申请人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撰写(合作论文不得超过3人)。 提交的论文中至少一篇必须在业界认可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排名不超过第三人。

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提交; 论文为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2. 技术总结

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一份或多份技术工作总结(含),并确定将哪一份作为主要技术总结寄出(请注明“技术摘要主页右上角”“大人发”)。

技术摘要应当明确项目层次,说明项目人员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摘要须经单位审核并经申请人证明为独立撰写。 为保证申请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请人主持或主要参与的项目的立项、结题、验收、评审等相关材料。

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竣工报告、项目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能作为个人技术摘要。

为了防止学术腐败,委员会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和技术摘要之间的重叠进行检查。 如果学术造假被证实,将实行“一票否决”。

(八)其他要求

1、助理工程师聘任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职称所需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当申请工程师职称,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期限不少于一年。

2、被聘任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并因工作需要调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经考核能够胜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其现职职责,可以调至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岗位。 中级职称。

3、申请例外、转学评估的申请人以及评审团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将由评审团通知参加专业答辩。

4、去年审核未通过,今年无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不予受理。

5、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岗位空缺提出推荐并应聘。

四、申请方法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网上报名及申报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1 日。

2.网上注册申报要求

(一)报名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职称申请)。 首先使用手机“随变公民云”APP按要求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填写基本信息,选择上海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 填写表格并上传

① 按要求一项一项填写,需要的可不填,无信息的填“无”;

② 各栏目填写申请材料要求,并根据需要上传相应附件(请确认上传的附件不带病毒,否则可能上传材料不完整,影响审核);

③ 经核对无误、无遗漏。 点击生成并打印评估申报表;

④将考核申请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审核盖章页、单位审核​​盖章页签名盖章后扫描成影像档案; 将图片文件上传至“单位评论”栏,然后点击提交。

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规定,上传的申请材料不得遗漏或等待传输,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今年不再受理。 逾期未完成注册申请的申请人,不纳入本年度评审受理范围。

(二)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

1.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5 日。

2.在线材料修改要求

评审团将对有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申请的将获得受理编号。 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申请系统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系统提示修改补充材料后再提交,直至获得受理号。

未在网上材料修改期限内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点击提交的,视为放弃本年度评审。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获得受理号后,应当将完整的书面审查材料按照材料目录的规定放入档案袋,并在袋上贴有《申请材料目录》。 提交材料时,须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备查。

2.提交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3. 提交地点

五星路278号宛平公寓17楼B座

联系人:熊老师、钱老师

电话: 、64085119 分机 1420

附件:工程师送审材料目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8 日

附录

2023年提交工程师审核的材料目录

受理编号:

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审核专业:

姓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类别: 正常 □ 通过 □ 重新评估 □ 例外 □

序列号

提交材料名称

最初版)

评论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请表

网上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报表。 请双面打印装订,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整体加盖公章。

主要提交论文(论文、其他形式的材料)

双面打印或复印,并按要求盖章;

发表的论文必须复印出版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论文(论文、其他形式的材料)

双面打印或复印并盖章;

发表的论文必须附有出版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身份证(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缴纳12个月社保的证明);

(二)学历(高中、职业学校、中专)及学位证书;

(三)现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或者聘书;

(四)个人表现证明;

(五)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证书(计算机、外语等);

每 1 个

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并装订在一起。

(一)复评申请人:提供原件评审申请表或审核批准文件;

(二)试点及高技能人才融合政策申请人:技师证、专业技术工作证等材料

复印件应当加盖公章。

笔记:

1. 本表贴于每人申请材料的正面。

2、请填写Arial No.4中的材料,并打印或复印A4纸正反面。

3. 提供复印件的,须携带原件备查,审核后将原件退还。

4. 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用铅笔大写字母写上“验收编号”,例如HJ001。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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