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准考证和合法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相同)进入考场,坐在座位上,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上。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任何人不得入场。 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考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 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项目。
4. 除允许携带的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进入座位。 被带入考场的人员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发现将上述设备携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试卷发放后,考生须先用黑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并用2B铅笔填写相应栏位。准考证号码的位置,不得有其他标记; 听; 开始回答问题时用统一的铃声,否则按违纪处理。
6.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如果试卷发错、页码错误、字迹模糊、答题纸起皱、污渍,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说明作答。 未按要求作答者,扣零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禁止吸烟。 严禁窃窃私语。 考生不得偷看他人试卷、答卷及其他答题材料,或者为他人偷看提供便利。 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交卷时,考生应将试卷和答题纸面朝下放在桌子上。 经监考人员清点并批准后方可离开考场。 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
10、考生应当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