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原则和条件
(一)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答题同一类型试卷)的岗位之间调动的;
(2)参加调动的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三)申请调动的人员应当符合拟调动职位规定的资格和要求;
(四)申请调动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同时达到原申请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动职位的最低及格分数线;
(五)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应聘者,不再有参加调整的资格。
二、调整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直属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用网”(以下简称“专用网”)查询转岗情况,转学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招聘机构联系方式等。
(二)2021年5月16日8:00至2021年5月18日18:00,申请人可通过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填写申请相关信息调整。 如申请人需要调动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质信息,请直接与招聘机构联系。 在提交调动申请的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变更申请调动的职位。
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参加调整时,请直接联系拟申请调整的招聘机构,并于2021年5月18日18:00前提交书面调整申请。
(三)2021年5月19日8:00至2021年5月20日18:00,招聘机构对应聘本机构(单位)的网上转岗申请和书面转岗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机构在审核资格时,按照应聘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排名。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员的比例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聘机构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调整结果
调整完成后,将形成面试候选人名单,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 2021年5月22日后,申请人可登录“专项网站”查询调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