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上传数码照片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各级各类事业…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目前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或其他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7、录用就业后尚未达到用人单位约定最短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初审资格的方式进行。

(1)在线提交注册信息

1.提交注册信息时间和网址

报名信息提交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6月1日17:00。

提交注册信息网址:

2.提交注册信息流程

应聘者须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准确、如实填写应聘信息(见附件4)→上传数码照片(蓝底)和身份证(第二张)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户口本(有户籍限制)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件原件扫描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注册。

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须为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 上传前,请先在线下载照片审核和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提前对照片进行审核和处理。 只有通过审核和处理的新生成的登记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考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及拟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证书、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以方便审核应聘资格。

3、提交注册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考永定区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时只需填写岗位代码和招聘岗位,无需填写具体招聘单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入“永定”。 从《区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岗位明细表》(附件3)中选择招聘单位。 若有候选人在选定具体招聘单位后放弃,则按照该职位综合表现排名依次递补参加该职位面试的候选人。 填写数量不得超过两项。 第二次评价。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 重复报名、超额报名以及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符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应聘要求,准确、诚实地应聘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有疑问或网上报名失败,须在网上资格预审结束前(6月2日中午12点)直接向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2022)。 人事管理股,咨询热线:0744-8596683。 否则,逾期付款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件、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与资格有关的信息不真实,影响注册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 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等申请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每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信息。

(二)网上资格预审

1、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6月2日17:00。

2、注意事项:

资格网上初审期间,申请人必须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未及时核对初审结果而导致结果无法正常参考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尚未通过申请​​者可提供相关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更正您的申请材料来修改您的申请信息,或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不得修改应聘信息和应聘职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应当成立三人以上的审查小组。 审核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准确把握审核标准,统一审核标准,认真核对核实相关证件,申请人上传的证书、材料等。 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出具明确的资质审核意见。 不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者随意放宽资格审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或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对于资格审查工作,招录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重视并加强与报考者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及时解决争议。

(三)笔试比例

某职位应聘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 对于无法达到3:1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削减后仍达不到3:1考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被取消。 申请该职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六、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数:笔试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及成绩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待定。 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政策另行公告。 请及时关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3、笔试地点:张家界市区设有考场。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实际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最终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则一起面试。

若该招聘职位实际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未达到3:1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经审核缩减招聘计划后,仍无有效竞争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及评分。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 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附件1。 面试分数为100分。

3、访谈组织与实施。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应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如应聘者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应聘者签署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该位置的得分。 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更换。

(三)综合考试成绩综合及排名

1、综合考试成绩综合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试卷客观部分实际成绩排名。

七、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1、参加体检的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1:1的比例,从应聘人员中综合测试成绩最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若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现场面试成绩(同场、同场、同场)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形成有效竞争。 体检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或面试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体检流程。

2、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29号)执行。执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医院应出具具体检查结论。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应每日重新检查; 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符合标准的,应现场复检。 当日复查和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可能影响就业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对有请他人代为体检、调换、更换实验室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予录用,并将其违纪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保存期限5年。

(二)检查

1. 考察候选人。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2、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检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考察要点和方法。 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报考资格等。 检查应当由2人以上的检查组组成,通过审查档案、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形成具体检查结论,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查表》。张家界市”(附件5)。

报考人员在报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报检工作的行为,干扰或者影响报检单位客观、公正的报检结论的,不予聘用;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违纪违规处分。 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对于已就业的申请人,应在检查时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终止雇佣(劳动)关系的证明。 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检查不合格者的替换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成绩等情况,依次等额递补。同一职位的考察结果,最多可填写两次。

八、公示、招聘及离职后管理

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拟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拟聘人员,应当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主管电话。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予以公告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当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附表6)。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党委系统、事业单位报区委组织部,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报区人社部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如果影响就业的问题被报告并证实,则不会批准就业。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聘用,直至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自中止聘用结论之日起90天内举报问题未得到核实的,聘用程序将被终止。

为了保障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用工单位应当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聘用人员的聘用时间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9. 特别提示

(一)符合本次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也可以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但只能报考两者之一。

(2)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缺乏相关材料(原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要求申请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试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防疫检查及办理等相关工作。

(四)报名过程中,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 )上公告,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5)申请人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否则,因无法联系上申请人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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