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院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为加强农村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 2022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特岗教师的有关事项。现将2022年岗位招聘信息通知如下:
1、招聘计划
(一)特聘支教岗位。 全区66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特岗农村中小学教师6713名。 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参见《2022年“志愿者教育专岗”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二)中等职业学校特岗岗位。 为全区15个县(市、区)设立岗位,拟招聘中等职业学校特岗教师64名。 各岗县(市、区)各科(专业)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参见《2022年“中等职业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大职业规范要求,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禁止就业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 师范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招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 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为准)。 普通高校本科及师范院校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出具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进行注册。 应届本科生或师范院校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是申请的必要条件。
(三)应聘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与拟任教专业相同; 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及无相应专业岗位的,应报考以文理科为主的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申请英语、音乐、艺术和体育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学习与该职位学科相同的专业。
(四)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在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自报名首日起36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教学经验的志愿者,以及参加实习教学半年以上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已记入廉洁档案且尚在纪律处分期间的人员; 定点培训人员和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现任公职人员; 现役军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不进行现场注册,也不收取注册费。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应聘职位信息。
1、报名时间:7月11日-18日。
2、资格审核:各地级县(市、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网上审核。 7月21日完成资格审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只能在一个县(市、区)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不能同时用新、旧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网上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7月22日至8月22日。
2、招聘对象: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审查:招聘前,必须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是核实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个人求职材料。 评审不合格者,取消评审资格。
4、招聘计划:各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共同制定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 是否有笔试成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招聘边远贫困地区和紧缺专业特级教师,考试名额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不设置。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采用面试、直接考核等方式划定及格分数线。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对辖区内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空位可按演出顺序填补。
六、公示:各岗位县(市、区)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招聘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招聘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招聘特殊岗位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并签订聘用合同。
1、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岗位设置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乡镇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劳动合同并就职:岗位设立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岗位聘任办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办教师,聘用合同由岗位所在县(市、区)签订。 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驻教师到学校驻点。 聘任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空缺名额可依次填补或按规定调整计划。
合同签订及报名时间:9月5日前,具体由岗位所在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各岗位县(市、区)须于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完成2022年新录用特岗教师信息录入。
四、相关政策
(一)各岗位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聘任和管理要求,及时办理特岗教师的聘任手续、纳入、建立人事档案、考核、晋升、晋级和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 户籍登记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各岗位县(市、区)要统筹盘活和调整师资队伍,对中小学教职工控制总量内聘任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进行处理。
(二)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在同等条件下,他们在职称评审、提前选拔、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 聘任期间,特岗教师的工资福利由各地参照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贴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 任职期间的特岗教师,要按照政策要求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者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聘任期间,特岗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跟踪评价。 对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表彰; 对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合继续担任教师岗位的,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3年。 任职期满后的考核调剂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岗位教师考核调剂工作的通知》(桂师范[2009]21号)执行。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特殊岗位教师在三年聘期内,必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级教师任职满三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三年后不得调动。
(五)特岗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和人事部等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支农医疗扶贫”(国人民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助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规[2006]16号)2019〕3号)并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各岗位县(市、区)具体招聘咨询电话及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可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查到。
附件:1、2022年“免费教育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2.2022年“中等职业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厅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厅
和社会保障部
2022 年 6 月 29 日
下载文档:
桂交特邮[2022]附件1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