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解聘不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雇员应为在职公务员或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现有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或其他学历报考,其他情况同理)。
9、2019年1月1日后,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录用公告阶段后放弃的,或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法)然后取消其聘用或辞职。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时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应聘与境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代人,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雇主的立场。
除2021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外,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2021届博士生放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考。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如政治背景、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年限、服务期限、任期、解聘、各类证书等)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取得。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1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使用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码对应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 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未注册的申请人不能进行网上注册。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与资格有关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并限制五年内不得报考。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7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2、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自动审核部分项目,对比应聘职位的要求,对部分项目进行自动审核。 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完全自动审核的岗位条件,应聘者应详细咨询应聘单位,了解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然后确定应聘职位。 仔细检查每个职位的要求后,确认无误,并让自己负责报纸的选择。
3、需要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 申请定向招聘岗位的村(社区)干部和乡(街道)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应提前填写《湖南省2021年定向招聘公务员申请推荐表》(附件6),乡(街道)党委(职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任期、在职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信息将在线提交。 应聘湖南警察学院、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的,应提前与招聘机构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招聘机构审核同意后,即可在线提交报名信息。 未经事先审核通过的报名无效。
4、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应聘者确认应聘职位后,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信息将定期公布。
(3) 网上确认及付款
1、在线确认。 2021年3月12日9:00至2021年3月15日17:00,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应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确认。 申请市、州及下级机构的,应登录申请单位所在的市或州。 请联系人事考试网确认。
2.在线提交照片信息。 确认报名时,申请人需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 上传照片前,请先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提前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 只有新生成的登记照片通过审核和处理后,才能被在线举报平台识别。
3.在线支付。 申请人在确认网站上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即2021年3月12日9:00至2021年3月15日17:00。按照我局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费用为每科每人50元。
申请人必须在线确认并付款。 未按要求确认报名并缴纳费用的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4.减免考试费用的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及“低保”人员,可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到省、市、国家考试部门申请免考或减考。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服务收费手续。 全省考试费减免办理时间统一为2021年3月13日9:00至2021年3月14日17:00。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至2021年3月26日17:00。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缴费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最低笔试录取比例及计划缩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 医务人民警察、定向录用村(社区)干部、乡(街道)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困难偏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最低笔试比例可按3:1。 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职务,笔试最低比例可以为2:1。 具体最低笔试录取比例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对于报考人数未达到最低笔试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经核实仍达不到最低考核招聘比例的职位将被取消。 申请该职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4.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为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岗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岗位、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均需通过“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普通试卷)两项考试。
乡(街道)职务(包括县、市政府机关派驻的乡、街道单位职务)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乡试卷)考试。
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岗位,考核《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试卷》(普通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个科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务,考试“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用理论”(行政执法试卷)和“警察录用专业科目”三个科目。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岗位,考试两个科目:《行政业务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行政执法试卷)。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7)。
(二)笔试时间、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2021年3月27日9:00-11:00
申请讨论:2021年3月27日14:00-16:30
法律专家:2021年3月28日9:00-10:30
警察招聘专业科目:2021年3月28日9:00-11:00
笔试地点位于省、市、地市。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将于2021年3月28日8时30分开始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 有抄袭、协助抄袭、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违禁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限制五年内报考。 凡有串通作弊、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允许他人代考等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参加考试。 根据刑法第284条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允许他人代为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考试作弊,为组织考试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协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笔试结束后,将对试卷进行相似度测试。 如果考生之间同一科目的答案相似,则该科目(会话)的考试成绩将无效。 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并应防止自己的答案被他人抄袭。 任何导致相同结果的抄袭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作弊行为成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限制其五年或终身参加考试。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完成后,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及格分数将及时在公务员考试招聘官方网站上公布。
对于困难偏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在设定最低及格分数时给予政策倾斜。
5、资格审查和体能考核
(一)资格审查
1、招聘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3、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从湖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等
申报定向招收“四个工程”和大学生退役军人岗位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扶一扶”项目的,须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三扶一扶”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三拥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证书;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的人员,须统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特岗教师”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教育厅制作;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明、省、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评价原件及复印件由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盖章的表格; 退休大学生应当提供毕业证明(学位证书)、退休证明、县级以上退休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更换资格审查候选人。 因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而导致该招聘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该职位应聘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为最低分。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考试不合格的,招聘机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体能评估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警察、乡镇人民武装部队军官职务的人员,面试前须进行体能测试。
2、体质考核由招考机构负责,省、市、州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3、体质考核项目及标准。 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48号)执行。 监狱、戒毒所医务人民警察执行《湖南省监狱、戒毒所医务人民警察岗位体质考核项目及标准》。 人民武装干部资格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质考核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试只能进行一次。 未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5、补充体质考核对象数量。 因应聘者放弃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而导致该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填写。 。 更换次数不得超过2次。
6. 面试
1、面试采取分级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位于省、市、州。
3、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在省、市、州三级实施。
4、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者。
若该招聘岗位面试应聘者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如果招聘岗位仅招聘1人,则招聘计划数量不会减少。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的,不再参加集中面试。
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次数不存在有效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体检入围应聘者面试最低成绩(同场次、同次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册)形成有效的职位竞争。
7. 分数综合及排名
(1) 分数合成
一般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50%+应聘论文×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30%+应聘×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一般职务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40%+应聘试卷×40%+警务招考专业科目×2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人民警察学校教师岗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考试×20%+应聘试卷×20%+教学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二)绩效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聘论文、专业学科成绩排名。
八、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应当在省、市、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其中,应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职务的人员,须身体健康,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应每日重新检查; 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符合标准的,应现场复检。 当日复查和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申请人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息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巡视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 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
考生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不予确定为录用考生。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以暂缓终结调查。 自调查结论中止之日起90天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未结束的,聘用程序将终止。
九、宣传招募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选择招聘人员。
(二)公告
招聘机构应当在省、市、州公务员考试官方招聘网站上公示拟招聘的人选。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机构、招聘职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学历、专业等。 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招聘情况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 举报可能影响就业且证据确凿的,不予受理。 如果所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则将推迟聘用,直至做出明确决定。 自中止招聘结论之日起90天内,举报问题未得到核实的,招聘流程将终止。
录取手续一般应在8月31日前办妥。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延期招考等情况办理时间不超过12月31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导致招聘计划空缺的,不再补缺。
(四)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十、疫情防控
招聘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如有必要,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十一、特别提醒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部门、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或者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查处作弊行为。 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格执行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作弊等行为。考试阶段形式多样,阅卷阶段发现相似答案内容,体检阶段隐瞒病史或作弊。 我们将严厉打击检查期间各种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视具体情况,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限制参加考试等行为。考试为期五年或终身。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廉洁审查。 应聘者必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8)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和招聘各环节,不弄虚作假、违纪违纪、随意放弃。 招考过程中,中央机关或外省机关录用的公务员(自拟招考公告之日起计算)应向招考机关如实报告,停止在我省参加考试。
(四)具体咨询电话请参见《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附件9)。
第十二条 本招聘政策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录:
1.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岗位清单.xlsx
3.湖南省检察院2021年公务员录用岗位清单.xlsx
2.湖南省法院2021年公务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4.湖南省公安厅2021年公务员录用岗位一览表.xlsx
6.湖南省2021年定向招聘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x
7.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大纲.docx
8.诚信审查承诺书.docx
5.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9.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xlsx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21 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