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300人

湖南湘江新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公告摘要…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和人员与岗位的相适应,注重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的结合。

2、人事管理

纳入相应事业单位设置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岗位级别由参赛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岗位44个,招聘计划300人。 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要求见岗位清单(附件1)。

该职位的教学(工作)经验和其他资格要求:

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截至2024年2月。 具有10个学期及以上全职普通中小学教学经历或教育类中小学教研员工作经历区、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截至2024年2月,具有幼儿园教学经历合计10学期及以上(具有合法办学资格)或在教育所属教研机构担任学前教育教研员工作经历区、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岗位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下列五项资格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②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并获奖或者记三等功的除外)、模范教师、综合教书育人标兵、优秀班主任等荣誉;

③近五年来经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选拔认定的与学科相符的名工作室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申请(如有期限限制,则期限必须在2019年4月14日之后到期);

④近五年内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机构)组织的与所申请学科相符的教学竞赛(包括碎片化教学、讲座、微课、网上集体备课竞赛)须是教练员)并获得地市级奖励一等及以上奖励、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评估为地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课程是指在教学竞赛中参加过的教学竞赛)不设一、二、三等奖);

⑤近五年​​主持与申请学科相一致的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其成果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奖励。

阐明:

1、取得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时间、年龄等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5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的人。

2、该职位所需工作经验为全职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按完整学期累计计算。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出国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算作工作经历时间。

3、申请人的学历必须是国家认可的。 我省技工院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凭本科学历申请符合岗位资格的招聘岗位。 对国民教育资格有疑问的,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结果为准。 对党校资质存疑的,以组织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认证结果为准。 以上情况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意见予以确认。 出国留学取得的学历必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注册。 出国留学获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为国内同级别课程内的全日制学历统一招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要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申请人。 相关人员对此负责。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考核(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录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

注:每人限报聘1个职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排名是在所申请的职位内单独进行的。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诚信承诺书,并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 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或复习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信息以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和拟聘人员公告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发布。 考试具体安排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建议申请人自行核实,恕不另行通知。 申请人未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正常查阅信息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 注册系统需要您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使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

4、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无冠电子证件照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照片(或扫描图片)必须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确保照片(或扫描图像)清晰。

5、资格初审:4月15日9:00-4月18日17:00。 受理报名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的资质材料照片进行初步审核。 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修改信息、变更职务;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期间完善(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 因申请人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件)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识别、或初审结果未及时核对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结果不能正常参考,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为有效申请者。

6、各招聘岗位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后,方可开始考试。 若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该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减少或取消的计划数量,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协调调往其他岗位(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省湘江新区区、教育局) 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该职位的有效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可以提出书面换岗申请。 具体提交时间、地点请参见位置调整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于4月29日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报考者可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及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核对后退回,并收回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②毕业证书及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核验截图或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复印件; ④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职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职称评定表复印件; ⑤ 发证机关提供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及普通话水平证书网页验证截图或成绩单; ⑥ 教学经历证明(附件2);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通知、通知)。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手写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合格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后,方可开始考试。 若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该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减少或取消的计划数量,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协调调往其他岗位(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省湘江新区区、教育局) 如果招聘职位被取消,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其他职位。

5、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通道将于5月15日上午10:00开通,资格审核通过者可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 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评估

1、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考核流程。

2、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5月15日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参加考核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缺乏文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评估。 未按时参加考核者,将被取消资格。

4、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须展示专业技能,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的10%)。 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满分100分,80分为及格线。 未达及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流程。

5、考核结果为考生的总分。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5月22日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同一职位最终考核成绩相同的,增设结构化面试环节(含补充阶段),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高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低的。

3、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对象。 同等职位且考核分数在及格线以上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填补(同一职位只填补一次)。

5、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教育岗位实际工作情况,经医院确认怀孕的体检科目将保留体检资格,体检统一于2025年6月进行(后续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报销)。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流程。 考察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中出现不及格或弃权情况时,对报考同一职位且考核分数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按照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进行补缺(同一职位补缺一名) )。 体检合格后,将开始检查程序。

(七)公告

经考察,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网站公示湖南湘江新区. 期限为7个工作日。 如在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发现不合格的,该职位将不予填补。

(八)就业

1、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协调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用工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按照规定约定。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试用期未通过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年内不得从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调出。

3、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招聘该职位。

5、其他

本手册由湖南省湘江新区管委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控电话:

0731-88999276

湖南省湘江新区管委会教育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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