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范围和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26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4届毕业生,平均学习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医疗卫生院校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为:2024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平均学习成绩良好及以上; 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医疗卫生行业医疗岗位招聘的,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成绩单和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也可列为校园公开招聘对象。
应聘者必须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 本科毕业并继续攻读研究生(有不间断学习经历)的应聘者,招聘时研究生学历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根据应聘者的情况参加校内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并视为应届毕业生; 除博士毕业生外,除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要求外,其他岗位要求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制,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 详情请参阅《2024年蒙自市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在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政协等监督机构人员及审查人员(5-每个招聘单位9人)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
招聘工作组前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医科大学平正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教师招聘工作组将于2023年12月12日至15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学生活动中心进行现场招聘,现场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8:00至16:00 ,2023年。逾期注册不再接受。
蒙自人民医院:挂号于2023年12月14日8:30至11:00在昆明医科大学平正校区知行楼307室(昆明市平正街39号)进行。将进行评估。 临床医师岗位面试将于12月15日上午8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平正校区智行楼307室举行。
蒙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于2023年12月14日8:30至11:00在昆明医科大学平正校区知行楼301室(昆明市平正街39号)进行。将不再接受申请。 报名后,将进行综合评估。 公共卫生博士岗位面试将于12月15日上午8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平正校区知行楼301室举行。
2、注册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日期、录取批次) ,毕业日期为必填项,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内容,并加盖学校或学生工作处公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所申请职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应聘者应当书面承诺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综合考核、专业知识考核、讲座的形式进行。
蒙自一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采用综合考核+专业知识考核+授课的方式。
蒙自市第一高中体育、舞蹈、美术教师岗位,蒙自市第四中学,蒙自市第二中学,蒙自市第三中学,蒙自市第五中学,红河蒙自市学院附属学校 蒙自市第七中学和蒙自市崇德学校招聘岗位采用综合考核+宣讲的方式进行。
医疗卫生岗位以综合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的形式进行。
(一)综合评价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蒙自市第一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综合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专业知识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仅作为参加专业知识考核的资格,不计入单项考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其他岗位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进入综合考核。
(二)专业知识考核教师岗位根据现行普通高中教材内容,按学科制定。 专业知识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蒙自市第一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专业知识考核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低分。 输入讲座人员。
其他岗位实行综合考核,一人一人的岗位比例为1:5,一人一人的岗位比例为1:3。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候选人。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对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行约谈。
如果您通过专业知识测试或综合考核并进入面试,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您。 未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者将被视为未参加面试。
进行专业知识考核的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其他职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教师职位面试以讲座形式进行,候选人根据题目在15分钟内完成。 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医生岗位面试以专业知识考核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医学基础知识。 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023年12月15日8时10分未到场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总分计算:
进行专业知识考核的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 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小组主考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最低为60分。
其他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包括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70%。 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评审员的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最低为60分。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及格分数线上,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现场签订聘用协议。 分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根据合格分数线,结合岗位招聘人数,对同岗位应聘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填补。
校园公开招聘将于2024年3月下旬完成。
(四)业绩公告
考试结束后,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红河人才网》。
(五)资格审查、检查和体检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时,上述材料须亲自提交审核单位审核,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 体检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期间,体检人员与被检查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检查。 检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法)进行〔2023〕13号),重点了解检查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审查档案对考察对象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提供的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 对资格审查、体检、考试不合格的,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的,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更换只会进行一次。 如果已经补过资格审查、体检、检查其中一项的,在后续步骤中将无法补补。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
(六)拟聘人员公告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问题或个人放弃出现空缺,经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未填补的,可补补一次;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已填补该职位的,不再补填。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更换。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报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签发就业通知书; 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发现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有关部门暂时无法核实举报问题的,将暂停聘用。 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
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审批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发出后,劳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未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工作福利
本次招收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管理。 其管理和待遇按照我省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 纪律
(一)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如发现影响公平正义、违纪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或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6. 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 请应聘者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并务必保留您注册时注册的信息。 若留下的电话号码未开通,因应聘者未及时上网查询或无法电话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 若注册信息与申请人持有的证明材料不符,由此导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以事业单位招聘团体、专业培训机构等为幌子出现的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刊物,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应聘者在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报考者与该职位所需学科、专业相近,可主动与蒙自市人事部门联系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对于注册资格,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所修课程与所需学科、专业的相似程度进行资格审查。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资格审查、体检等事项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责任。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一切违纪违法、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 请考生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参照请务必善意填写,否则不仅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还会影响考生的廉洁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各单位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老师(0873-3718891),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行政中心吉红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卢老师(0873-3856911),马老师(0873-385691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金华路与观澜路交叉口蒙自市教育体育局205室。
蒙自一中:
杨老师(13887305430),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再道楼308室。
蒙自四中: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第四中学智乐楼0407室李老师(13887361963)
蒙自二中:
高老师(0873-3034368、18387393602),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第二中学综合楼行政办公室517室。
蒙自三中:
李老师(0873-3856677、1577038376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第三中学启航楼党政办公室。
蒙自五中: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第五中学教学楼202室王老师(13887376256)、刘老师(15394866770)。
红河学院附属学校: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学附属学校综合楼党政办公室高老师(15126365415)
蒙自七中:
倪老师(13769320980),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学府路8号蒙自七中教学楼307室。
蒙自崇德学校:
卢老师(13769440406),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迎春路8号蒙自崇德学校初中306室。
蒙自市卫生局:
黄老师(0873-3724873),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迎惠路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7室。
蒙自市人民医院: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89号蒙自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部8楼808室)荀老师(0873-3867004)。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老师(0873-3720546),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复兴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406室。
附录:
附件1:蒙自市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