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受到其他影响录用处分,在处罚期内的,处罚期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本科生、现役军人等规定不能申请;
8.有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9.已签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定点培养协议且尚未履行完毕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无法通过教师任职背景查询的;
11.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纪律处分期间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为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报到第一天计算)。
2、符合专业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一致
① 应聘者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详见《东莞市体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名单》)。 申请人的专业以专业为准。 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 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所列的辅修专业、学位类型、培养方向(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不作为专业对应的依据。
②参加普通高考招收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的特殊人才的,须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相对应。 较高级别的学位可以申请需要较低级别学位的职位。 例如,申请人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可以申请本科数学职位、本科物理职位、研究生物理职位,但不能申请研究生数学职位。 如果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理论、教育学等,且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所申请的教师岗位一致因为,他们将被视为满足专业要求。
(二)专业相近。 专业未列入《2024年考试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考生,可以选择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所需课程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主干课程(必修课)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出具的课程对比报表由所在院校、毕业院校所设专业的证明材料等经审核同意后,可按同类专业申请。 在港、澳及境外就读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译本。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一)申请教师职务的,应当取得该职务相应级别以上的教师资格。 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法制岗位的教师必须取得思想政治课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申请时须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①已获得博士学位者;
②2024年师范毕业生符合免试教师资格条件;
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已通过相应职位级别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即可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符合①情况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符合②、③条件的人员中,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英语教师职位需要相关的英语水平或雅思或托福成绩。 汉语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2级或以上。 尚未获得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2024年8月31日之前未获得的,将被取消资格。 对于其他资格,请参阅职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现场报名、考试确认)——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每位申请人在每个考点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和入职前后。 因信息不符、不完整或者资质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 考点报名及现场考试确认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7日16:30,报名系统;
现场报名安排如下:
(一)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现场报名及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1:00;
(二)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到及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4:30-17:00;
(三)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现场报名及考试确认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1:00
(四)武汉理工大学现场报到确认时间:2024年4月17日14:30-16:30;
其他院校现场报到点将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符合现场报名条件的申请人仍需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考生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情况和意见,并根据审核意见及时做出岗位调整或补充材料。 注册期结束后将不再有补充信息链接。 因提交信息不一致、不完整或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到上述(1)-(4)现场报名点参加考试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已在上述现场报到点报到的考生无需再进行考试确认。 参加现场报名或现场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提交符合网上报名要求的材料,经初审后可退回。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
(一)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2)学位证书复印件。 国内高校尚未毕业的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三)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与教师资格相对应的笔试成绩单。 若符合宽松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五)具有境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教育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期内未毕业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联合办学,如以国内学校毕业生身份申请,须提供国内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六)申请人还可以提交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发表文章、建立的公众账号(或其他自媒体)、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诚信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以“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试讲)”的形式进行。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考试的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是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 按照综合文科类和综合理科类进行。 不规定考试范围,不规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提供考试辅导。
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4年4月19-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点设在武汉。 各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4月18日至17日:00点开始。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的及格分数一般为60分。 笔试从高分到低分合格者,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入围综合素质评价阶段。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招聘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该职位应聘人数的5倍的,该职位笔试及格分数为55分。 通过该岗位笔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5倍的,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价阶段,成绩相同的并行进入。 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评价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综合素质评价)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
3、综合质量评价
考核时间定于2024年4月中下旬,综合质量评价考点一般安排在武汉。 各考生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将按照招聘面试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 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下同)应聘者考核形式相同。
分数以百分比表示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所有合格的候选人将被列入试讲的候选名单。 未达到80分的,将不会进入试听讲座。 综合素质评价分值按30%计入总分。
4. 试讲
按照招聘面试规范等要求进行试讲和考核。 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中下旬,试讲和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举行。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和考试的形式包括现场随机选题、现场备考、现场分段教学。
分数以百分制表示,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的及格分数是80分。 试讲成绩未达到80分的考生,不予参加体检。 试讲成绩按总成绩的30%计算。
五、总体结果及拟聘人员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试听成绩×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应聘岗位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则先比较笔试成绩,再比较试讲成绩,最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相同。 需要进一步测试。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可以在体检前与入围体检考生签订相互聘用协议,明确招聘单位与入围体检考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体检合格者为应聘人选,应尽快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
(四)体检
体检将在武汉市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按时参加体检。 无故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进教师背景审核要求增设考试项目。
(五)检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检查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检查聘用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检查用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东人社函[2020]74号)及国家、省规定。
(六)公告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在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是否予以聘任。替代品。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告且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正式确定岗位。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应聘。 申请、体检等方面提交、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公告精神。 若因误会导致其注册资格不一致的,将负责其成绩作废,并负责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废。 申请资格审核没有结论或者投诉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应聘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证明、材料,隐匿报告,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资质的;
2.受过党政纪律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适合教师职业的记录; 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申请及转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因考试未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以及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在华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就读的毕业生;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人员性侵犯犯罪信息查询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实行聘用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被雇用;
6、其他不符合应聘本市公办教师岗位资格的情形。
(三)所有拟就业毕业生均应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试用期规范化培训。
(四)列入拟聘人员名单的我市公办学校临时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应完成本学年(至2024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辞职。
(五)本次招聘与“东莞市教育局2024年4月赴武汉(重庆)公开招聘专业设置教师(毕业生)”同步进行。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附件:1.东莞市体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清单.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