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示(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推动我区教育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汇聚天下人才共建自由贸易港”的工作部署,打造“叶城优秀人才齐聚海口”工作品牌,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及时补充优秀师资,我区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财务预算管理事业教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岗位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我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情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热爱学生。

(二)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出生);

3、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学职位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尽可能高(所有岗位不含中职、专科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达到2B级以上,申请汉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达到2A级以上;

6、应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职位,须毕业于相关心理学专业,并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书;

7、在岗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和上级部门同意;

八、“三支一支”和中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者必须征得原培训定向单位和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学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规定而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

六、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召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公民; 军人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兵而被开除军籍、开除军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规定应予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将于2024年3月19日在海南日报、龙华门户网站(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2024年4月7日17:00。报名者须登录报名。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报名初审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如果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1. 每位申请者仅限一个学科职位。

2、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一)《身份证》。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准予毕业学校出具的加盖所在院系或院系公章的证明以及网上成绩单学籍验证报告(带有二维码标志和打印的网址):)和我的承诺书(附件4); 留学回国并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证明》)。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6)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七)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及未受失信处罚的承诺函(附件3)。

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实。 材料缺失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更换候选人。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聘用后发现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辞退手续。 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教师将及时通报相关教育部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 岗位合格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若达不到该比例,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龙华门户网站(网站)上公示,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打印准考证。

六、检验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即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是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论文满分为100分。 没有指定考试指导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及格分数。 应聘者必须达到及格分数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 对于不符合面试比例的职位,将根据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一起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龙华门户网站()上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其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1、笔试结果公布后,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比例(岗位数≥10个,按岗位数≥10个)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比例为1:2,且岗位数<10个的,按照1:3的比例),笔试排名垫底的,一起进入面试。 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及格线的人数)确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是否真实、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二维码学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申请中学职位所需)、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颁发的加盖院系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学籍在线核验报告(附二维码识别)及承诺书(附件4);

(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及本人未受过失信处罚的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和指印);

(3)《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申请后在线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两份,手写签名)。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证明文件需原件(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信息不真实或材料不齐全,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录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辞退手续。 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并及时通报有关教育部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面试

面试将采用10分钟微教学的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7、体检、考察、公告及岗位选拔

在达到面试资格分数的应聘者中,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最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相同的入选者,将参加面试和复试,并按复试成绩排名。 体检考生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当天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将取消体检资格。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试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将被取消资格)。视为自动放弃),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转至同级医疗机构。 复验一次,以复验结果为准。 为方便省外考生,可在面试结束次日自愿向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体检。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组对受考察人选档案进行翻阅、审查,调查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报考情况等; 体检或考察未通过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填补(必要时按照综合绩效排名依次填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批准。 将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有争议,拟聘用人员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的规定确定。 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办理。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者,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填补。 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更换),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岗位综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自主择优遴选岗位。 在岗位选择过程中,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选岗过程中,若有候选人放弃选岗,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下一位候选人; 选岗结束后,因应聘者放弃而空出的招聘名额将不再填补。 所有候选人及已确认职位的职位均不会变更。

8、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不遵守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更换。

(二)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试用期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签订五年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让; 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9. 治疗

工资福利按照我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考生免收报名费,招聘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二)未办事项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上公告。 请登录查看。

十一、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47、0898-6656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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