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七)现役军人;
(八)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九)在职公务员和适用公务员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十)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录用时不得应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应聘与境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代人,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雇主的立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保密岗位等特殊岗位除外)。 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00至2023年2月5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一)应聘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构的具体职位、资质等信息详细请参见《安徽省2023年考试招聘公务员岗位一览表》。 应聘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聘职位信息。 市、省、县、省各级招聘机构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进行说明(咨询电话见岗位清单)。 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试安排等事项请参见《2023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2)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签署《2023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填写《2023年安徽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省政府直属公务员部门和省级招考机构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报名后,考生可于2月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可于2月7日16:00前申请其他职位。 缴费成功但因招聘职位不符合招聘比例而被取消的应聘者,可从10个起申请其他职位2 月 10 日 00:00 至 16:00。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8日23: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低保家庭申请人、扶贫政策受益人、返贫监测帮扶人员以及专门招收残疾人岗位的申请人,可享受减免笔试政策。考试费。
成功缴纳费用的申请人请于2月22日至2月24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比例。 经确认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4: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数。 边远偏远乡镇政府机关岗位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要合法职业资格证书和招聘计划3人(含)以上的岗位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岗位开放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可按3:1的比例进行比例考试。 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基层机构招收电子商务营销、乡村旅游、农机技术等专业人才,可按2:1的比例进行考试。
4.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两个科目。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应聘省、市政府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职务)的,时间、科目为:
2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14:00—16:30《神论》A卷
2、应聘县、乡级机关职务(不含行政执法职务)的,时间、科目为:
2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14:00—16:30 《神论》B卷
三、应聘行政执法职务的,时间、科目为:
2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考试》
14:00—16:30 《神论》C卷
报考需要专业考试的岗位,除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必须参加计算机、法律、会计、外语、公安、军事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9:00至11:00。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公务员录用笔试大纲》。
笔试地点:省考试中心位于合肥市。 各市职位考生考点位于应聘城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参加考试)。 详情请参阅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 适当倾斜困难偏远地区岗位、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选,按照同岗位资格线以上的规定确定。 某一科目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和“应用理论”笔试的,笔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并。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考试”、“应用理论”、“专业知识”三科笔试的,笔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并。 笔试单科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明确补充考试的招聘岗位,补充考试的时间、内容、方式和分数计算方法等事项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5、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或面试前,各市、省县、省级招考机构负责对体能测试或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复审时,将按要求对入围考生的资格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实。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申请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入围候选人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者应提供相关证明; 若招聘职位有政治倾向、户口、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格审查。 2023年9月30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证明,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6.体能评估
申请人民警察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体质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报名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最后一位确定为体能测试候选人。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的规定,体质测评由省级招考机构和各市组织实施。 其中,纵跳和触地高度考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10米×4往返考核次数不得超过2次,男子1000米考核次数长跑和女子800米跑均为一次。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候选人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补缺,且只补补一次。
7. 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中的岗位数和同岗位合格人员(人民警察岗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从高到低。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选择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经省公务员部门批准,省市机关部分职位可以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式进行。 具体采访内容将另行公布。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和40%的比例合并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规则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若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不适合公开招聘者)录用人员,需要专门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专业人才)省公务员部门规定的其他紧缺、竞争困难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过程。
8. 体检
体检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平均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能力测试”和“应用论文”分数)。 体检在公务员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开展《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与录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等规定。其中,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一般体检标准》的规定。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如有空缺,可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通过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平均分配。
9. 检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进入体检流程。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去发[2021]11号)的规定,结合录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试办法》(公统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考察。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现场走访、个别约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审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个人约谈等方式。 主要目的是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情况等。 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避免的情况、身心健康、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时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批准证明。
岗位考察人选如有空缺,可按规定依次等额填补。 体检、检查的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十、公告
考察结束后,各市、省县、省级招聘机构根据拟聘岗位数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录用机构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相应省、市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机构名称、拟聘岗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则注明研究生院)等,以及监督电话同时公布编号,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后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聘机构提出是否填补该职位的建议,经市级以上公务员部门审查确定后,按规定作出决定。
十一、审批与招聘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省、市公务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和录用手续。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招聘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直至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乡镇机关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 未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上级通报(含公开选拔)。
本市(县)户籍人员招聘岗位须与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签订5年内不离开乡镇的协议。
十二、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规违纪的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名,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应聘者违反规定、违纪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咨询监督电话
全省招聘公告于1月18日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长三角公务员网发布考试一体化将在平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其他相关信息将在安徽先锋网陆续发布。 应聘者如对报名及招聘有疑问,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省级政策咨询:0551-62609724;
(2)省级考试管理及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省级督导举报:0551-62608161;
(4)对于具体职位的任职资格等疑问,可直接拨打职位列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其中,省直辖各市、县公务员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合肥市:0551-63538709
淮北市:0561-3199387
亳州市:0558-5132016
苏州市:0557-3023073
蚌埠市:0552-2073910
富阳市:0558-2296396
淮南市:0554-6678430
滁州市:0550-3022415
六安市:0564-3379202
马鞍山市:0555-8880239
芜湖市:0553-3991191
宣城市:0563-3023035
铜陵市:0562-5880846
池州市:0566-2088790
安庆市:0556-5347166
黄山市:0559-2355545
广德市:0563-6818053
宿松县:0556-7823399
上述电话号码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部门、考试机构、招聘机构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社会上目前举办的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与本次招聘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和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安徽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职位一览表.xlsx
2.
安徽省2023年年度考试公务员报考指南.doc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