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人,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81人(含择业期尚未确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81人、公开招聘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 研究生专业参见《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年)》(学位[2022]15号)。 本科专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函[2023]3号)。 报考科目、专业不在入选参考目录内,但与岗位要求相似的,可主动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系,确认其注册资格。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良好;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7、特定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处分的人员受过立案审查或者受到党纪政政处分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接受高等教育期间留校察看以上的人员以及被查处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近三年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现役军人、迎新生、受训学员、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岗位具有学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招聘岗位针对的是“2024届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只招聘当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的是“应届毕业生”。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人员还可以申请:

(一)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作单位未经国家统一招聘确定的,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否则予以保留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参加“基层服务工程”前无工作经验,2022年及以后服务期满后2年内未分配到工作单位并考核合格的。

(三)毕业当年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或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退役军人。

(四)2024年留学归来并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以及2022年、2023年留学回国并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人员。

4. 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2024年3月11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 × 413 像素)并提供有效的通信方式。 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应聘职位要求相符。 对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且实际情况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后,报考人员可在3月12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可于3月12日16:00前申请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已缴纳笔试费用)。自己放弃了)。 低保家庭、扶贫政策受益人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申请人,可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有效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仓位将相应取消或减少。 取消、减少招聘岗位的,将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 已取消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可在3月15日12:00至17:00期间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考试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连续测试,不间断。 两个科目的试卷装订在一起,在考试前分发,每个科目的答题纸单独分发。 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第一科考试答卷将被收回。 第二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所有发放的考试材料将被收回。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位于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岗位排名。 笔试的最低及格分数为两科总分150分,其中单科不得低于60分。 专业考试入围人选,从达到同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规定确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人事处组织。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 专业检测人员数量低于规定比例的,合格检测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 以上实际报考人数将根据参加专业考试的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确定最后一位为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以及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 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书和材料的,取消参加专业考试的资格; 取消专业考试资格或放弃资格审查且有空缺的,笔试成绩将高于最低控制及格分数。 ,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最高分到最低分,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7. 专业测试

专业考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表、行为和潜力,满分100分。 根据结构化面试的需要,成立面试考官组。 审查员组由7名审查员组成,其中外部审查员人数占审查员组的一半以上。 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通过抽签确定,面试结果当场评审并公布。 专业考试的最低分数线定为60分。 专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察。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专业考试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通知书(均原件)。

8. 乐谱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考试成绩占50%相结合确定。 成绩合并时,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分数+“综合应用能力”分数)÷2÷1.5]×0.5+专业测试分数×0.5。

专业考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最终成绩相同)考生按照专业考试(面试)成绩依次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按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成绩相同,则进行补考。将予以采纳(追加测试方案将另行公布)。

9、检查和体检

检查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检查采取档案审查、个别约谈、身份核验、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与所申请职位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并对检查对象的资质、人员档案等进行核实。 调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部印发的《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录用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万人社保局[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承担。 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者主动放弃考察、体检的,或者考察、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以及考生有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在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发放工资,最多不超过两轮。 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公布,不再有新人选。

十、聘任公告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候选人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告结果不影响就业的,须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办理备案及就业手续。 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由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十一、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有关笔试的问题,请与安徽省人事考试院联系。

政策咨询:0551-62831268(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考试咨询热线: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热线:0551-6283550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热线均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开通。

特别公告。

附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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