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10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10名,其中高中教师1名,初中教师9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全日制毕业生自主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上述机构。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毕业、选岗期间(2021年、2022年)尚未就业(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优秀全日制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
1、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专业排名前50%、获得校级学术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必须高于或等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大学生标兵、优秀团干部)。
2、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还须满足以下条件: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学术奖学金。 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须高于或等于优秀三好生、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大学生标兵、优秀团干部)。
上述所有条件均须在攻读最高学历学位时具备。
4.相关福利
1、新就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本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500元、1500元、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年并按季度支付。 上述人员毕业后5年内购买我市普通商品房的,除按规定继续领取剩余住房补贴外,领取房产证时一次性补贴1万元。送给购房者(仅一次)。 对国内“双一流”师范院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提高10%。
2、通过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加建,不定期向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无住房群体出售普通商品房低于市场销售价格。
3.在我市租用人才公寓的新就业或个体户高校毕业生,每租赁一年可享受两个月的租金减免,优惠期为3年。
4、年龄在50岁以下的博士生、硕士生、年龄在45岁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将在当地派出所落户,其父母可寻求居住。
五、咨询方式
详细招聘条件及流程见附件。
咨询热线:0411-82318103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1.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简介
二、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自主招收全日制毕业生工作要求及程序
3.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生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
4、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自主招收全日制毕业生申请表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2 年 11 月 11 日
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生全日制毕业生公告及附件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