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审通过并完成付款确认即可报名成功。 若您未能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并在线缴纳报名费,您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供注册服务。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上传的材料将作为初审的主要依据。 证明材料需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 它必须清晰且一致。 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注册信息一致。 留学归来人员的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并同时上传中外文版本。 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①身份证; ② 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④ 雇佣协议; ⑤ 攻读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⑥ 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明。
(2)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的,须上传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④空白聘用协议原件及非聘用承诺书; ⑤ 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⑥ 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明。
(3)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①身份证; 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未毕业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③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信息成绩单; ④ 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 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或应聘职位所需的证明。
(4)其他人员必须上传①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拟应聘职位所需的证明。 若该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则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
3、招聘岗位笔试比例一般为1:3,除非岗位另有要求。 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已被取消应聘职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7日13:00至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逾期未变更或变更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恕不退款。
4、应聘者必须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与评估
职位代码为 A036 的职位将通过直接面试进行评估。
岗位代码A044-A047的岗位采用“笔试+基本教学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测试”的考核形式。 笔试通过者中,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最高分与最低分的考生。 比例低于1:10的,按照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确定教学基本技能考试考生人数。 教学基本技能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考试考生。 比例低于1:5的,按照实际合格学生人数确定课堂教学测试考生。
其余职位将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笔试通过者中,按照1:5的比例确定最高分与最低分的考生。 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初步定为2023年12月3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见《入场券》。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自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自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起可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查询成绩并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步定于12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审核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前与应聘者确认参赛情况。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或教学基本功测试)空缺的,由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通过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 成绩公布后,应聘者应公开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资格审核或更换。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资格审查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公示后放弃资格者,不再补发。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证书,并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 经审查,发现应聘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以当场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初步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职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音乐、体育、信息、幼儿园、心理健康等教师岗位面试需要额外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 直接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采用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的及格分数为60分。 面试不及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通过者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组织笔试的职位,若总成绩相同,则选择笔试成绩较高的职位;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补考。 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补考。
(四)教学基本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测试
教学基础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专业技能和专业技能。 测试方法实用。
教学基本技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分。 结果当场公布。 教学基本功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试的考生。 若比例小于1:5,则以实际测试结果为准。 合格考生人数决定进入课堂教学考试的考生。 教学基本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课堂教学测试的形式为20分钟左右的微课。 课堂教学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课堂教学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及格分数设定为60分。 不及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课堂教学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各方面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则选择笔试成绩较高者。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学基本功考试成绩较高者为准。 若基本教学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成绩相同的将安排补考。
体检成绩、总成绩、体检考生名单将于考试后次日在考试中心公示,并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体检及检查
体检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由体检机构当场(当天)直接对复试项目进行复查; 非现场(当日)复试项目,考生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试。 体检机构将选择其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暂不接受X光等项目检查,待怀孕结束后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者,由录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标准按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检查的相关要求执行。 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补缺。分数。 入学后(自录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放弃资格的,不具备补发资格。
六、公告及招募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告后如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录用人员应统一执行局、校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 招聘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任职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给予岗位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专项监督举报热线为: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12-65224787。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