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计划
2020年,我市向社会同工同酬招聘普聘教师148名、学前教育在职教师4名; 将从永康市在职普通幼儿教育职工教师中同工同酬招聘6名幼儿教育职工教师。 详情如下所示:
(一)向社会招聘152人
(二)同工同酬招聘永康市在职普通幼儿教育职工教师6名:须在我市工作一年(截至2020年2月底),并须通过考核年度考核及以上等级在职学前教育职工系统教师适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职工制公开招聘教师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录用考核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候选人;
2、被有关部门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禁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因师德违法、违规学生监管等行为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登记、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不接受其他注册方式。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已报名参加2020年永康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只能报考与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同一学科的职工教师岗位。 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三倍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除因岗位取消可限期变更申请外,其他申请人一经注册,不得变更申请。 标准考试费用为每人100元(同时报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职工教师岗位的,仅收取一次,不再重复收取)。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6日-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报到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园北侧,乘坐K7、K15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3、注册所需材料:
报名表(可提前下载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应聘会计的除外,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原件一份) 《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及符合申请科目要求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各一份)。
具有永康户籍或永康学生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户主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有教师教育专业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教师教育专业证明材料; 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书复印件1份方可申请; 在外地具有正式专业资格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留学生以境外学历和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