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录取条件至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申请的职位;

5、应聘者应符合应聘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除博士生外,报考时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教师资格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②持有有效证书 认可改革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如果是)报考期间学院未组织过考试的,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作出取得证明的承诺)。 拟聘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终止聘用合同;

6、申请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年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7、具有境外(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现役军人、非2024届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申请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考虑录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申请。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7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4年教育系统专项招聘”并提交申请(包括上传照片,以后使用的照片要求相同。不上传照片或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如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每个职位的报名状态将于第二天早上更新。 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所申请的职位,避免申请志愿过于集中。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评审材料。 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后)扫描件(压缩文件名称设置为: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名称)发送至各区教育部门指定邮箱(见附件1)。 邮件的“主题”名称应与压缩包的名称一致。

申请人请注意:提交申请当日晚24:00前未提交审核材料(12月7日中午12:00前,统计时间以指定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已提交的材料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文件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 教师资格相关信息: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符合师函[2022]第9号要求的相应教师专业毕业生。 1并纳入免试认证改革范围。 《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或学校相关证书)扫描件;

⑤ 学校三方就业协议扫描件(未与实行网络签约的学校签订合同者,需提供学校证明材料);

⑥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扫描件)。

上述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字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询问和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日中午12:00至2023年12月7日24: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如您的申请未经过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您可以在12月7日中午12:00前申请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结果为“补充资料返回”的应聘者请在12:00前填写相关信息12月7日中午根据资格审核意见,重新登录报名。 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表》和报名序列号。 请保留它。

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职位,由招聘单位的上级部门决定是否保留该职位或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2023年12月16日上午8: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打印即可) )。

4. 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和复试两部分。 其中,约谈安排在12月16日举行,将分地区组织实施。 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区公告。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相关地方政府政务网站上发布(网址见附件2)。 请考生注意查询,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外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专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按100分制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各区制定基本及格线,并在面试前告知考生。 根据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参考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选名单。

(三)复审

复试主要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则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教学语言、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使用。 复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考试可增设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等科目,增设科目计入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对于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的考生比例未达到1:3的职位,各区将设定复试合格分数线。 复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计划参加体检、考察。

复审前审查申请材料原件。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材料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5、体检及检查

考生面试和复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名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告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结果按规定在考点公布,复试后在相关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二)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

7. 职位识别、注册和招聘

(一)录用人员原则上与2024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合同。

(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招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其中,拟聘用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区,须经招考单位审核同意。 可以申请办理入境手续。

(四)自2024年8月10日起,已签订合同,无故未向用人单位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 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终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期间,应聘者须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畅通,以便于与招聘单位联系。 如因考生留下的电话无人接听、号码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无法送达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结束后,招录单位与拟聘人员商定体检及考察相关事宜,并与学校签订三方聘用协议。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学校三方就业协议。 应聘者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的,招聘单位将予以更换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已在北京、重庆、长春、长沙等省份外考点参加考试并拟参加体检的人员,不能在武汉报名参加考试。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的规定处理。社会保障令第 35 号)。

本公告由武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清单:1、附件1:2024年武汉市教育系统专项招聘岗位清单.XLSX

2、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列表.XLS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局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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