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管理,接受临湘市纪委监察。 委托全程监督。
2. 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8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66人(“高校毕业生”是指截至公告之日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为退休人员军事人员。 计划容纳 1 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良好,职业道德良好,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十大职业行为准则要求,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禁止从业的违法记录;
4、符合《学校法》规定的学历标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A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B及以上)、身体素质《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心理状况;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及以前出生的人; 25岁以下是指1998年4月及以后出生的; 40岁以下是指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的人,以此类推。 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高级工程类和预备技师(技师)类毕业生应分别根据其专科和本科学历申请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的招聘职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书。 其中,毕业生出国留学回国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 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回国的毕业生也须提交毕业证书。 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证明。2024届毕业生报到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2024年毕业生经考试等手续符合就业条件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的,将不具备就业资格。 不接受重新委任程序。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在有效期内凭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报考岗位,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申请人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所学专业未纳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的,按照《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录用的,由录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由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
有户籍要求的岗位,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的户籍应当在公告之日或者高考时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档案,备案期限为未成年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现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或其他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截至公告之日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九、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3号) 1)、雇佣关系将构成应避免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10.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湘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日期后将不再进行额外提交。
2. 报名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点共5个: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大学、临湘市教育办公楼一楼阳光服务中心和体育局。
3、报名材料
①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背景相同。
②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话水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提供)尚未取得)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时,还须提交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申请仅限退役军人的职位,还须提交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现工作单位申请的,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并加盖行政印章。
四、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多次申请无效。
②应聘者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认真、理性地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及应聘职位不得修改。
③申请人必须善意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伪造、变造证件、证书等申请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与资格有关的信息不实,影响注册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 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将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保存期限5年。
④ 如果您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注册。
⑤ 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主动关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资格进行初审。 资格初审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牵头。 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
(二)考试
考试以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舞蹈、音乐、体育、艺术岗位的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试讲。
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艺术岗位除外)的考试形式为:试讲。
1、舞蹈、音乐、体育、艺术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与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艺术岗位除外)试讲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竞争确实困难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领导班子批准后,可以取消、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者降低考核比例(最低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2)。 ,您还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若岗位计划取消,应聘者可再次申请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于因报考人数过多而难以在一日内完成考试的招聘岗位,领导小组将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将在考试开始前予以公告。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试讲。 缺少两证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或试讲。 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考试形式、内容和分数。
①舞蹈、音乐、体育、艺术岗位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
试讲对象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选;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并列垫底)的考生将共同进入试讲。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无法达到1:2比例的,在达到专业技能考试最低及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最低者(成绩相同的处理方法同上),如无替代人员,岗位计划可相应减少。
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学段和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②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除外)考试形式为:试讲。 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学段和学科教材章节,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共24分钟,其中备课16分钟,试讲8分钟。
③考试有最低及格分数线。
职业技能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适用于实际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所有职位。 未达到专业技能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试听最低及格线适用于实际参加试听的所有职位。 试讲最低及格线为试讲者现场(同一场次、同一试讲考官组)平均分(有效分)的90%。 达到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4.综合评分综合。
舞蹈、音乐、体育、艺术类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其他岗位(舞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除外):综合成绩=试讲成绩。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5、成绩相同如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试成绩排序; 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顺序排列; 如果再次相同,将进行额外的测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临湘市政府网站及时公示,为期3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体检对象将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应每日重新检查; 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性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者,符合标准的,应现场复检。 当日复查和现场复查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查时间不得超过当日17时30分。 报考者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向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论的通知。 当日复审、现场复审和休息日、异地复审只能进行一次。 复检内容包括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只有体检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检查。
(四)检查
检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申报资格等情况。 组织检查时,根据检查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检查方法,形成具体的检查结论。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合格的为拟聘用人选。
(五)补充
体检考察期间,当招聘岗位计划因失败或放弃而出现空缺时,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决定是否填补该岗位。 若填补,达到考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该职位综合表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充,补充不超过2名最多几次。
(六)公示及岗位选拔
1、拟推荐人选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经公布,将不予更换。
2.就业目标的确定。 拟录用人对公告无异议,或者对公告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3、同一职位招聘学校不确定的,由组织重点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选择招生学校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择优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现场抽签决定评选顺序。 评选过程向社会公开,现场确认并签字,不得更改。
(七)聘用手续
招聘手续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
1、按要求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辑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岗位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执行《湖南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服务年限原则上最短为三年(含试用期)。 劳动合同必须载明服务期限、违约处理措施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按照《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临发[2020]9号)和《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人才发展(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
(一)全日制博士生每人给予安置补助费10万元(三年发放),三年内每月发放工作生活补助费2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三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工作生活补贴;
(三)全日制“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工科院校)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按三人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生活补贴年。
(四)全日制重点本科(含1名)毕业生(35岁以下)三年内每月给予600元工作生活补贴。
(五)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专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必须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必须连续缴纳临湘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年满36个月以上的优秀人才在购买第一套新建或现有商品房时,可享受一次性货币购房补贴。 博士生、高级职称、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10万元/套; 全日制硕士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5万元/套;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2万元/套 元/套。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领取人才补贴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5年内从临湘调来或辞职的,相应人才补贴须全额退还。
2、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至录用手续的任何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最低及格分数)、体检入围名单、拟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将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临湘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特别关注从报到到就业手续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 如果你错过了,你就要为此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对各种形式、各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严肃查处。 35)。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热线:0730-3753622(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0730-3720611(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热线:0730-3721512(临湘市纪委监察部)
本公告及其附件由临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临湘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诚信审查承诺书.doc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