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职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级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面试公开招聘教师1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良好品行和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要求等,详见《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前方案》(附件1,下同)简称“职位计划”));
(五)40岁及以下(197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须于2019年8月9日前取得。
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区(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报考批准证书》。申请单位”(附件3); 其他在职人员申请的,须提交人事管理部门的证明。 经授权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申请单位证明》; 毕业生申请定向培养或授权培养的,须提交定向培养或授权培养单位的批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证明。 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相关要求和程序。 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审核。
省统一组织招聘选拔的“三拥一扶”计划(2015年、2016年招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招聘选拔的人员还须提交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团委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程师、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以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需要学历作为申请的条件。
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职务。以及有直接上级和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
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因从事有偿辅导而受到开除或者相应处罚的,以及学校临时代课教师经查实并有从事有偿辅导记录的,不得申请。
2、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网上预登记和现场登记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2019年枣庄市教育局预面试预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预登记。 正式报名需现场报名。 为准。 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的考生也可直接现场报名。
(一)网上预登记
1、时间:2019年7月31日8:30-2019年8月7日17:00
2、方式:应聘者下载《应聘表》,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预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枣庄市十五中学教师岗报名邮箱:zz15zzp@163.com,咨询热线:0632-3196111;枣庄市新小学教师岗报名邮箱:lixin3691111@163.com,咨询电话为0632-3691106;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邮箱为zsy2019jszp@126.com,咨询电话为0632-3316976),邮箱名称为“招聘岗位” +姓名”,如:“初中物理张三”,其他网上预约报名表无效。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逾期报名将不再接受。
地方:
申请枣庄市十五中学教职。 地点:枣庄十五中西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中路88号);
申请枣庄市立新小学教职,地点位于枣庄市立新小学办公楼一楼(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244号)二年级3班;
申请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教职。 地点位于枣庄市实验幼儿园北教学楼三楼会议室(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38号)。
2、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核对后退回原件)。
(1) 报名表(个人签名);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三)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
(四)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
(五)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汉语教师岗位可用);
(七)就业登记证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
(八)已就业人员以及定向培训或授权培训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的批准证明才可申请;
(九)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工学院毕业生还须提供高级工、预备技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属于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申请就业还必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0)近期免冠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页。
资格审查必须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现场报名完成后,如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比例1:3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3.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同一招聘岗位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设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
1. 初步测试
初试主要检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由各招生单位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查询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了解具体要求、时间、地点。 根据初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每个初试职位拟招收30名考生。 初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名考生将一起参加面试。 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 面试
面试将以模拟讲座的形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将增设专业技能考试。 幼儿教师岗位模拟讲座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面试结果由面试官现场评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请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与成绩并列最后的人员一起进入笔试范围。 面试结果及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名单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edu.zaozhuang.gov.cn)公布。
按照鲁发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为70元。
(二)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考试成绩的30%和70%。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成绩。 笔试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在笔试及格线内,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根据陆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40元。
4. 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 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确定后,按照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和考核。 市教育局成立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工作。
(一)检查
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成绩和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和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并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将严格审查巡查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对档案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择优录用。 人员公布前,对档案中的问题未及时调查处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
组织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 与体检人员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接管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的,体检结果无效。 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选公告前,因取消、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同等数额填补。
5、聘任公告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签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规定最短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执行。
6.其他
(一)应聘者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 他们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不诚实的应聘者,将被纳入公开招聘系统。 招聘违规行为和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 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申请期间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填写,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申请者须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报名,须自行承担责任。
枣庄市教育局咨询热线:0632-3319602
附件1:2019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前公开招聘日程表
附件2:2019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枣庄市教育局
2019 年 7 月 31 日
山东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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