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考岗位所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才能进入下一步。 资格审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必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弃权声明应写在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上并签名。 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期间,候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职位将按顺序填补。 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单位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招聘职位如需面试的,按照应聘者中该职位应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1:3,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 分数低于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当然。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当进入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应聘人数时,面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 迟到的候选人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因故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时30分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招聘单位及时确认并报招聘部门备案。 否则,候选人的诚信将被记录。 文件。 考生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要补充申请的,招考单位应当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在应聘职位且笔试及格线的候选人中择优录取。 按降序排列至最低分。
4、相关面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另行公布。 未经批准的规划不得擅自公布和实施。
(四)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若招聘职位不需要面试,则笔试成绩为综合考试成绩;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5.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方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执行(闽师[2018]20号)。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位置选择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成绩较高者优先; 如果专业知识试卷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学历较高的考生。 不选择岗位的,视为放弃就业资格。
7. 评估
对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考试。 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估,审查个人档案并进行准入查询。
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原则上不予填补。 特殊情况需要填补职位的,须经市教育局党委批准,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
八、公告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就业
(一)待聘人员公告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本单位公编。 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审批名册(市属学校经教育部门批准),享有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资格。 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劳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修订)》有关规定,本次公开考试录用的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任期限。就业期。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予以辞退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相关说明
(一)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期限
申请人应于2024年3月8日前取得该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并取得教师资格笔试证书、面试证书、普通话证书等三证,或提供在职证明相关部门颁发。 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结论,视为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获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认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高级工程师毕业生技工学院的技师班和预科技师(技师)班分为相当于专科或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的审查和认可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定和审核专业条件。 专业是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它涉及研究生。 具有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设定和审核专业条件。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字数准确)。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生,专业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对于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位学生,具有境外学历(含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下同)所学专业经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认证(具体指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占上风。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应聘者专业必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类”所列专业; 如果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则申请人的专业必须与所列出的专业一致。
2、申请人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可验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有学位要求。 认证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查询。
3、“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双学位”申请人可选择报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专业条件并经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任意学位(学位) 。 专业须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认证。 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平台()上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当或以上。 但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最低学历(学位)要求,并具有与该职位专业要求同等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也可以申请。
申请人所学专业必须与所需专业一致,专业学术水平(学位)也必须与职位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例如招聘职位要求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只有具有一致的学历和学位的人才能申请。
5、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指通过社会化考试(审查)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包括通过社会化考试(审查)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非公有制企业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效期最终由漳州市职改办公室确定。
6、岗位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人员所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可在“技能人才评价网”或“福建省职业资格网”上搜索。
七、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资格要求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姓名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姓名不一致的,按照相应教学科目的教师资格认定。 具体解释和确定由市教育局负责。
八、“三年工作经历”的任职要求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三)招聘范围
具体岗位范围以《岗位要求清单》为准。 2024年3月8日之前在我省常住的人员,省内外高校在校生,2022年、2023年、2024年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申请者。 招聘范围仅限于“本县”的,应聘条件比照上述原则确定。
(4) 积分规定
1.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年限2年以上并考试合格的,报考市级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县)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区)公共机构。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期末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
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是指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中央或福建省确定的、2024年毕业的福建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或12月31日前考试合格的福建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具体奖励积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三大体育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二至第六名,亚洲三大体育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二、第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获得全国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 他们将获得省运会冠军、全国锦标赛、锦标赛第二名、第三名,亚洲三大体育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四至第六名,为全国年度最高水平。 赢得比赛的运动员获得7分。 退役运动员必须持有省体育部门的退役证明文件。
经福建省兵役局批准参军或福建出生的退役军人,笔试可享受以下加分:服役13年以上加分8分,服役13年以上加分6分。工龄9年至12年的,工龄6年至8年的,扣6分。 任职满3年至5年的,加4分; 任职满3年至5年的,加2分; 记二等功以上者,加3分; 记三等功者,加2分。 优秀军人荣誉称号加1分; 伤残军人额外加3分; 曾在边防、高原、海岛等困难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海军工作5年以上的,可享受上述加分。 3分; 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加5分。
以上项目的奖励积分可以累积,但最高不能超过10点。
3、符合上述第(一)、(二)条加分政策的申请人,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分,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4、符合上述积分政策的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申请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相关积分申请材料卡片。 填妥的《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应聘职位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逾期积分将不予处理。
5、加分仅限于笔试成绩。
6、招聘岗位中注明“专业岗位”的,仅针对招聘范围内任职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支”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聘。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加分。 专业职位的申请人不会获得奖励积分。
(五)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及要求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若综合考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科目; 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由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科目; 若笔试试卷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试卷成绩确定体检科目。 面试成绩最高的候选人确定体检候选人; 若专业知识试卷成绩再次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由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确定体检人选。
2、考试仅为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由专业知识试卷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如果专业知识试卷上的分数再次相同,那么就会有面试加考试,面试分数最高的人将确定体检的候选人。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未完成体检者,视为不合格。 女性申请人因怀孕需要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期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4、如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考生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查,然后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并得出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复查时不告知复查事项,自查结果无效。 复验只能进行一次,以复验结果为准。 体检期间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不予录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未参加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体检未通过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空缺职位的,按综合体检结果顺序递补。
(六)资格审查要求
对候选人资格的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项目要求、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核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立即取消其资格。考试、聘用资格或聘用合同终止。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当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授课科目名称应当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否则,信息将被视为歪曲。 个人填写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不得报考。 5年内在本市事业单位任职,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 最短服务期限
通过公开招聘新聘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最短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可参见《岗位条件表》。 《岗位条件表》未注明的,以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为最短服务期限。 允许。 合同应当明确教学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 在此期间不得调动、交流,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基层教学队伍的稳定。
(八)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一)相关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对象等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