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51名教师公告,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

1、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25个,拟公开招聘教师51名。

2、招聘对象

(1)北京应届毕业生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退学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在京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

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已获得境外(海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要求在北京有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回国后,用人单位尚未确认,社会保险也未缴纳。

(3)非北京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及相应学位的2023届非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含毕业两年内退学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要求应聘者在应聘岗位学习期间不得有不及格、补考、重考记录(健康等特殊原因除外)。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非京籍毕业生来京审批条件。

(四)北京社会人员

取得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并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人事行政人员)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籍和档案安置毕业学校的非北京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年龄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年龄要求为27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学历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北京居民年龄要求。 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上岗前必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具有同一学科高等教育学历的教师,可以申请本学科及以下学历相应学科的职位。 (例如:持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书者,可申请成为高中语文教师,或初中、小学语文教师)

(五)每位候选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若报考多于一个职位,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七)遵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正在接受纪律处分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活动。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报名时间根据应聘职位进行报名。 。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怀柔区教委将对申请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短信反馈。 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不再修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是对教师的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没有指定的培训机构或参考书,我们不会自行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并自行打印。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赛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至少提前30分钟进场。

4、笔试成绩按100分制,及格分数为60分。 分数低于及格分数的,不能晋级下一阶段。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如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结果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随笔试成绩公告一并公布。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阶段。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 面试成绩按100分制,及格分数为70分。 分数低于及格分数的,不能晋级下一阶段。

(6)确定总分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按照面试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考官成绩确定排名; 若考官成绩仍相同,则通过补考确定排名。 总成绩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检查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和各岗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确定体检人员应当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者由怀柔区教委负责检查。 考察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综合表现合格的候选人填补空缺职位,并另行通知补充候选人参加体检和考察。 公告后放弃者,不再更换。

5、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捏造相关文件和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并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在办理入学手续前,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就业资格。

(三)到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6-10年(北京居民6年,非北京居民10年)。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畅通。 因电话联系不良而无法通知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拟录用人员放弃聘任,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考生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区教委确定。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者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相关条款。

咨询热线:010-69623205(刘老师)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附录:

1.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需求清单

该信息来自互联网。 如有变动,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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