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沙区位于广州市珠江口最南端。 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 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 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与港澳的重要枢纽。 占地面积803平方米。 公里。 自2005年成立以来,南沙在国家、省、市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三区一中心”(国家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合作示范区,承载门户枢纽)功能性广州城市副中心)新发展格局。 2022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面向世界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把南沙建设成为立足湾区的重大战略平台,统筹港澳、面向世界,赋予南沙新的定位目标和重大使命。
南沙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先后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区”、“广东省”。 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广州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广州南沙区教师发展中心,简称“区教学研究院”)是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直属的综合性教育支撑机构、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 区教学研究所主要承担教师和学校(校区)校长培训、课程与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管理与提高、教育科研管理与服务、教育信息化集成与应用等工作。 单位新址占地12亩,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拥有全新装修的实训楼、餐厅、宿舍和校园,拥有各类功能用房和先进的设施设备。
2、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国公开招聘副院长1名、小学语文教研员1名、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高中语文教研员1名、高中数学教研员1名、高中英语教研员1名、高中历史教研员1名,共 7 个。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情请参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学研究员岗位需求清单》(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四、申请范围
2023年未毕业往届学生,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非在校学生(含持有学士学位的学生)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招聘人员范围的;
7、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禁止就业的违法记录;
八、非广州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国家统计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户籍条件广州市人民政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任职资格
1、具备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处理多种任务的工作能力,适应快速反应的工作节奏。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中级教师职称者,年龄40岁及以下。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 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时间)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的教育理念,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科研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信息技术应用意识和适应教育数字化的能力。
5、应聘者须具有与所申请职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小学语文教研人员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职业中学、大学教师资格)。 报考副院长、初高中教研人员必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以凭有效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岗位。 如果录用,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公告公布前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6.应聘小学语文、高中语文教学、研究员职务的,应通过普通话考试2A级及以上,应聘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应通过普通话考试2B级或以上的成绩。
7、应聘高中英语教研员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国家大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在境外[指港、澳、台及国外(地区)]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并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且有上述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8、留学归国(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9、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参阅《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学研究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3、被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处罚期限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7、近五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检查等工作中有违纪或者弄虚作假的行为;
8、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或拟聘用人员;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在对象单位工作满年限或者有其他调动限制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纪律处分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2023年8月4日17:00。
3、报名要求:
(一)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与《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学研究员职位》(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如果您不符合条件,将无法注册;
(2)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原则上,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必须在1:3(含1:3)以上,方可开始考试。 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三)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而未能通过初审的,不得进入下一步;
(4)报名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所有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份PDF文档,10M以内)并按要求上传。 所需材料如下: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须附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④本人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出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该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函件(境外)学历和学位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函。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交相应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成绩等复印件。
(二)考试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 考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8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门票打印
1、时间:以全国院校招聘网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逾期未打印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和方式: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
2.对象:已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3、笔试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以及在教学科研情境中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及格分数为60分。 您必须达到及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申请人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和方式: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免试笔试者除外)。 如果最后入围的考生中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并列资格。 经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核。
3、要求:资格审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证件和材料不符合申请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并且将不被允许参加面试。 申请人可根据笔试及格成绩排名。 依次替换。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和方式:具体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
2、经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
3、面试以讲座、讲座评价和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 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科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只有通过面试成绩的人才能进入下一轮。 面试结果将在面试期间现场书面通知应聘者,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申请人提前离场或拒绝签署书面通知的,视为已发出通知。
(七)体检和组织检查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所有分数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若成绩相同,成绩相同者追加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检查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评价、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健康)状况。 考试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一一补录。
(八)公告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 就业及相关福利
1、拟录用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任职期间工资福利按照广州市及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工作一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予以转正;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对象为“往届生”、职称要求为“中级及以上”的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者,按职业技能十级录用; 对招聘对象为“往届生”、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岗位,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岗位,按照第七级职业技能录用。 应聘者入职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争聘用。 该等人员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符合广州市或南沙区高端人才条件的,在原有待遇基础上,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贵子[ 2020年]第2号)。
(十)补充
拟聘职位因下列情况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职位)顺序补缺其他候选人:
1.申请人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招聘公告结果影响招聘;
3、拟任人选放弃聘任;
4.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到的;
5、其他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须提供配偶所属驻广州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资格证明到广州,经批准的军事报告表,以及配偶的现役证明。
(二)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 后果自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办理信息登记对违反规定、伪造信息的,给予3至5年的禁入资格。 向我区事业单位提出申请。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4)应聘者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和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和资料。 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团体、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沙区教育局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疫措施。 必要时将对疫情防控措施、考试时间、考点设置、招生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包括必要时参加在线考试)。 请考生理解并配合。 具体措施将在各环节通知中公布。 请候选人密切注意。
(七)为方便管理,非广州户籍应聘者在招聘后须将户籍迁往广州。
(八)招聘岗位相关报名、考试问题,请于工作日9:3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020-34682566
监督电话:020-84681080
联系人:石老师
(九)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职业编制副院长、教学研究员岗位需求清单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