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40名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文件精神…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小学40名学生

随州文迪学校(10人):小学语文教师5人,小学数学教师5人。

随州市吉良学校(10人):小学语文教师3人、小学数学教师3人、小学英语教师1人、小学体育教师1人、小学音乐教师1人、小学美术教师1人。

随州市胜利学校(20人):小学语文教师10人,小学数学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热爱教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取得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预定(2024年8月31日之前)原始证明文件。

(三)持有与申请学年一致或者更高的教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与本人申请学习期限一致或以上学习期限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和符合我所申请教师资格要求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相应的主题。 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但持有《教师资格证》暂不认可的,视为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条件。

(4)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符合条件的学历生(含特岗生)、已完成“三拥一助”服务期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仍在取缔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资格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高新区内部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由省统一组织,随州高新区组织后续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后续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 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7:00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符合免减报名费或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并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线办理免试、加分相关手续。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笔试前一周(4月20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准备考试。

(二)本次公开招聘流程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流程一致。 报名、审核、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以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评分办法及相关人员笔试成绩加分办法等。 ,按照2024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的规定执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以省教育厅发布的《湖北省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为准。

(三)全省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职位申请情况控制笔试最低及格线(笔试最低及格线在随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局)。 及格分数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无法进入下次招聘。 关联。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如面试入围候选人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降低),通过划定面试分数线,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面试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注明。 应聘者须时刻关注随州市教育局或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陆续发布的初试考生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考察体检公告、岗位选聘公告等相关信息。

(四)确定体检人选时,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招聘单位将组织补考。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纳入随州高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按照统一聘用合同模板签订聘用合同。 明确聘用期间的任务,约定试用期并纳入聘用期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并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六)随州高新区在职教师不能申请。 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如需申请,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中在职教师须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其中现任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机关)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七)咨询热线:0722-3255799;

纪检监察热线:0722-359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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