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自考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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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武汉大学自考法律本科
一、学院简介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是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50年代初期,学校就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现已形成包括高等函授教育、夜大学、成人脱产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和教师培训、干部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多层次、多形式的完备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是武汉大学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重要力量。查看详细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二、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招生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四、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需加考(00353)现代科学技术概论、(06779)应用写作学和(08118)法律基础3门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