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2021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 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计划”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当年高考报名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专升本需要什么资料
武汉理工大学专升本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3、二寸正面免冠蓝底电子登记照片和两张纸质照片;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报考专升本需要提供);5、报名登记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在“本人政治思想及表现的评定意见”处盖章)。注:省外户籍学生需提供真实的武汉市社保流水或武汉市居住证复印件。武汉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对象及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武汉理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国家学科建设高校,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由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