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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计划_湖北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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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22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全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99所普通高等学校承担(具体计划方案见附件)。该专项计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不得调整为普通计划。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和招生质量。

    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重点加强对专项计划执行、调剂、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该专项计划招录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

    附件: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30
    中国人民大学20
    清华大学30
    北京交通大学50
    北京科技大学15
    北京化工大学20
    北京邮电大学12
    中国农业大学40
    北京林业大学13
    北京中医药大学3
    北京师范大学8
    北京外国语大学5
    中国传媒大学32
    中央财经大学2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
    中央音乐学院4
    中央美术学院3
    中国政法大学25
    华北电力大学100
    南开大学20
    天津大学30
    大连理工大学15
    东北大学20
    吉林大学50
    东北师范大学15
    东北林业大学12
    复旦大学35
    同济大学40
    上海交通大学30
    华东理工大学20
    东华大学30
    华东师范大学12
    上海外国语大学5
    上海财经大学23
    南京大学15
    东南大学25
    中国矿业大学36
    河海大学35
    江南大学8
    南京农业大学20
    中国药科大学26
    浙江大学45
    合肥工业大学40
    厦门大学20
    山东大学50
    中国海洋大学5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
    武汉大学45
    华中科技大学1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9
    武汉理工大学30
    华中农业大学20
    华中师范大学3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0
    湖南大学20
    中南大学60
    中山大学45
    华南理工大学24
    四川大学61
    重庆大学35
    西南交通大学30
    电子科技大学30
    西南大学60
    西南财经大学30
    西安交通大学2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
    长安大学1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
    陕西师范大学40
    兰州大学2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5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5
    华侨大学15
    暨南大学32
    中央民族大学30
    中南民族大学15
    西南民族大学20
    西北民族大学7
    北方民族大学8
    大连民族大学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1
    北京理工大学30
    哈尔滨工业大学25
    哈尔滨工程大学3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50
    南京理工大学70
    西北工业大学5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8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6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7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0
    大连海事大学20
    北京协和医学院2
    中国民航大学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0
    中国科学院大学13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5
    中华女子学院8
    塔里木大学10
    石河子大学15
    北京工业大学5
    北方工业大学16
    北京工商大学10
    北京服装学院5
    北京建筑大学1
    北京农学院6
    首都师范大学6
    首都体育学院3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3
    中国戏曲学院1
    北京舞蹈学院3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
    北京联合大学6
    北京城市学院5
    天津科技大学12
    天津工业大学16
    天津理工大学12
    天津农学院5
    天津医科大学3
    天津中医药大学4
    天津师范大学1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6
    天津外国语大学10
    天津商业大学15
    天津财经大学5
    天津体育学院12
    天津音乐学院2
    天津美术学院4
    天津城建大学11
    河北大学15
    河北工程大学11
    河北工业大学35
    华北理工大学21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10
    河北农业大学4
    河北师范大学12
    石家庄铁道大学12
    燕山大学25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11
    河北金融学院8
    河北中医学院3
    山西大学20
    太原科技大学10
    中北大学30
    太原理工大学5
    山西农业大学7
    山西医科大学6
    长治医学院4
    山西师范大学6
    太原师范学院7
    山西大同大学7
    山西财经大学10
    山西中医药大学4
    内蒙古大学20
    内蒙古科技大学16
    内蒙古工业大学15
    内蒙古农业大学11
    内蒙古医科大学3
    内蒙古师范大学8
    内蒙古民族大学4
    赤峰学院3
    内蒙古财经大学6
    内蒙古艺术学院1
    沈阳工业大学25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10
    辽宁科技大学8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
    沈阳化工大学3
    大连交通大学8
    大连工业大学8
    沈阳建筑大学10
    沈阳农业大学15
    大连海洋大学20
    中国医科大学4
    大连医科大学10
    辽宁中医药大学10
    沈阳药科大学20
    辽宁师范大学15
    沈阳师范大学2
    渤海大学15
    鞍山师范学院8
    大连外国语大学8
    东北财经大学8
    沈阳体育学院6
    沈阳大学15
    大连大学3
    延边大学10
    长春理工大学10
    东北电力大学20
    长春工业大学5
    吉林建筑大学5
    吉林化工学院5
    吉林农业大学7
    长春中医药大学6
    北华大学6
    长春师范大学25
    吉林体育学院8
    吉林艺术学院3
    长春工程学院12
    长春大学15
    黑龙江大学10
    哈尔滨理工大学7
    黑龙江科技大学2
    东北石油大学10
    佳木斯大学7
    东北农业大学8
    哈尔滨医科大学5
    牡丹江医学院3
    哈尔滨师范大学10
    齐齐哈尔大学15
    牡丹江师范学院5
    哈尔滨商业大学12
    哈尔滨音乐学院2
    上海理工大学20
    上海海事大学20
    上海电力大学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0
    上海海洋大学12
    上海中医药大学8
    上海师范大学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5
    华东政法大学12
    上海体育学院10
    上海音乐学院2
    上海戏剧学院5
    上海大学2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5
    上海电机学院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8
    南京工业大学35
    南京财经大学8
    南京邮电大学25
    南京林业大学12
    江苏大学3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
    徐州医科大学4
    南京中医药大学15
    江苏师范大学25
    南京体育学院6
    南通大学8
    江苏科技大学25
    南京医科大学3
    南京师范大学10
    扬州大学2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2
    浙江工业大学30
    浙江理工大学15
    浙江海洋大学8
    浙江农林大学15
    温州医科大学10
    浙江中医药大学5
    浙江师范大学11
    杭州师范大学15
    湖州师范学院3
    绍兴文理学院4
    温州大学6
    浙江工商大学25
    中国美术学院5
    中国计量大学12
    浙江科技学院4
    浙江财经大学20
    宁波大学25
    浙江传媒学院5
    浙江音乐学院3
    安徽大学20
    安徽工业大学15
    安徽理工大学16
    安徽工程大学13
    安徽医科大学10
    蚌埠医学院10
    皖南医学院4
    安徽中医药大学5
    安徽师范大学20
    阜阳师范大学5
    安庆师范大学5
    淮北师范大学4
    安徽财经大学16
    合肥学院3
    福建工程学院15
    福建农林大学5
    福建医科大学5
    福建中医药大学2
    福建师范大学8
    厦门理工学院9
    南昌大学12
    华东交通大学12
    东华理工大学10
    南昌航空大学15
    江西理工大学15
    景德镇陶瓷大学10
    江西农业大学20
    江西中医药大学6
    赣南医学院6
    江西师范大学20
    宜春学院3
    赣南师范大学10
    井冈山大学15
    江西财经大学15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15
    南昌工程学院10
    山东科技大学10
    青岛科技大学30
    济南大学22
    青岛理工大学14
    山东建筑大学10
    齐鲁工业大学5
    山东理工大学18
    山东农业大学12
    青岛农业大学6
    潍坊医学院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
    滨州医学院2
    山东中医药大学5
    山东师范大学15
    曲阜师范大学7
    聊城大学10
    鲁东大学5
    临沂大学10
    山东财经大学30
    山东体育学院8
    山东艺术学院2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
    青岛大学20
    烟台大学5
    山东政法学院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30
    郑州大学30
    河南理工大学15
    郑州轻工业大学10
    河南工业大学3
    河南科技大学15
    中原工学院5
    河南农业大学13
    河南科技学院5
    河南中医药大学5
    新乡医学院6
    河南大学15
    河南师范大学15
    信阳师范学院5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3
    武汉科技大学25
    长江大学10
    武汉工程大学20
    武汉纺织大学35
    武汉轻工大学30
    湖北工业大学15
    湖北中医药大学10
    湖北大学10
    湖北师范大学30
    黄冈师范学院8
    湖北民族学院15
    湖北文理学院5
    武汉体育学院20
    湖北美术学院5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2
    湖北科技学院5
    湖北医药学院15
    江汉大学10
    三峡大学12
    武汉音乐学院5
    湖北经济学院10
    湘潭大学12
    吉首大学6
    湖南科技大学12
    长沙理工大学6
    湖南农业大学3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1
    湖南中医药大学5
    湖南师范大学20
    湖南理工学院6
    邵阳学院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8
    湖南工商大学6
    南华大学10
    湖南工业大学7
    华南农业大学24
    广东海洋大学3
    广州医科大学5
    广东医科大学10
    广东药科大学5
    华南师范大学20
    广州美术学院4
    星海音乐学院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3
    深圳大学20
    广东财经大学10
    广州大学15
    广东工业大学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1
    南方医科大学5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3
    五邑大学3
    南方科技大学5
    广西大学5
    广西科技大学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10
    桂林理工大学6
    广西医科大学2
    右江民族医学院3
    桂林医学院3
    广西师范大学3
    南宁师范大学2
    广西艺术学院10
    广西民族大学3
    广西财经学院3
    海南大学15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10
    海南师范大学10
    海南医学院5
    重庆医科大学20
    重庆师范大学10
    重庆三峡学院2
    四川外国语大学10
    西南政法大学15
    四川美术学院2
    重庆科技学院6
    重庆理工大学18
    重庆工商大学5
    西南石油大学50
    成都理工大学20
    西南科技大学10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8
    四川轻化工大学13
    西华大学16
    四川农业大学20
    西南医科大学4
    成都中医药大学4
    川北医学院2
    四川师范大学6
    西华师范大学8
    绵阳师范学院5
    成都体育学院8
    四川音乐学院5
    成都大学20
    四川警察学院16
    成都医学院5
    贵州大学15
    贵州医科大学8
    遵义医科大学4
    贵州中医药大学2
    贵州师范大学3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5
    贵州民族大学6
    贵州财经大学6
    云南大学35
    昆明理工大学25
    云南农业大学6
    西南林业大学6
    昆明医科大学2
    大理大学4
    云南中医药大学2
    云南师范大学50
    云南财经大学13
    云南艺术学院3
    云南民族大学1
    昆明学院1
    西藏农牧学院5
    西藏大学20
    西藏民族大学7
    西北大学22
    西安理工大学20
    西安工业大学1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8
    西安科技大学5
    西安石油大学8
    陕西科技大学10
    西安工程大学15
    陕西中医药大学5
    陕西理工大学6
    宝鸡文理学院10
    西安外国语大学5
    西北政法大学15
    西安音乐学院3
    西安财经大学6
    西安邮电大学2
    西京学院6
    兰州理工大学7
    兰州交通大学5
    甘肃农业大学3
    甘肃中医药大学5
    西北师范大学15
    天水师范学院2
    兰州财经大学10
    甘肃政法大学4
    青海师范大学3
    青海民族大学4
    宁夏大学8
    宁夏医科大学2
    新疆大学15
    新疆农业大学6
    新疆师范大学5
    喀什大学6
    伊犁师范大学5
    新疆艺术学院3

    二、湖北文理学院 关于专套本

    湖北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

    问:我是在武汉上的专科 今年毕业 然后我爸同学湖北文理学院招专套本 就是入...

    答:专套本的是自考的,没有入学考试,你说的应该是成人教育吧。 成人教育与自考的区别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

    三、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7本科有哪些招生计划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计划答:
    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共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机械电子工程、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等24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四、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09年的招生计划是什么

    湖北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答:目前教育厅给我们的计划是1940名,去年1800名,增加了140名。招生计划遍布27个省市,省内投放计划多一些,是1436名,省外的是504名。

    五、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257。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

      第三条 学校为湖北文理学院举办、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本科层次的民办独立学院。招生专业为本科: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前教育、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专科:工商企业管理、应用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法规,制定招生章程,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学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的招生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实行梯形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报考学校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各招生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湖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招生计划_湖北文理学院就业信息网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类各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部分专业注明了专业方向,但毕业时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不按专业方向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内奖、助学金,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

      邮政编码:441025

      招生电话:0710-3808177、3806222,传真:0710-3806222

      学校网址: http://www.hbasstu.net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136311265@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brsks.net/?id=26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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