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3人公告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主管局同意,竹溪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主管局同意,竹溪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专业

  

数量

  

备注

  

临床

  

妇产科

  

1

  

妇科

  

儿科

  

2

  

儿童保健科

  

内科

  

2

  

综合科

  

医技

  

医学影像

  

1

  

放射科执业(助理)医师

  

康复

  

康复治疗

  

1

  

儿童康复中心

  

康复技术

  

4

  

儿童康复中心

  

护理

  

护理

  

10

  

各临床科室

  

药学

  

药剂

  

湖北十堰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3人公告

1

  

中西药房

  

特教

  

幼师

  

1

  

儿童康复中心

  

合计

  

2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医疗岗位。执业医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内。

  
(二)护理岗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内,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满足前述条件且有2年以上二级医院或1年以上三级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者,经体检合格可优先试工后录用上岗。

  
(三)医技岗位。放射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放射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康复岗位。康复医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康复技术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内,同等条件下有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药学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内,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六)幼师岗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师证、特殊教育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内,同等条件下已婚已育者优先。

  
三、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现在本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因违纪违规受过相应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竹溪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竹溪县东城新区新保健院门诊四楼),应聘护理岗位联系人:护理部雷明华,电话13707289080;应聘医疗、医技、康复等岗位联系人:医务科康传斌,电话13872792562、16671508818。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一)护理岗位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0:30;地点:竹溪县妇幼保健院4楼多功能会议厅。

  
2、实操。2020年7月25日下午14:30-18:00,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2020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所有参加笔试实操者全部参加;地点:竹溪县妇幼保健院4楼小会议室,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岗位录用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康复岗位考试

  
1、理论考试。2020年7月27日上午8:30—10:30,内容以儿童康复专业为主,地点为4楼学术报告厅。

  
2、实操及面试。2020年7月27日下午14:30—18:30,采用抽签方式抽取考题,地点:4楼小会议室。

  
考试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和实操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岗位录用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医疗、医技、药剂和幼师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为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七、录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八、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在职职工同等待遇,办理五险一金。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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