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含教育类11人)

  2021山西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报名网址: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报名时间:2…

  2021山西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报名网址: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山西事业单位招聘频道为各位考生提供公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化省校合作、共建12大基地的战略安排,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我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结合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为太原市项目推进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5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范围为: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年龄

  报考者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

  境内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4.专业

  《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5.其他

  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不包含毕业前的实习经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规定的开除、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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