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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想城城主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举报药店挂执业药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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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笔小新新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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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一、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假药、销售劣药等向药监局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二、药品价格违规向物价局举报。物价局举报电话是12358。三、医保卡刷卡违规向社保中心举报。12333是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号码。扩展资料:药品零售企业常见一些违规行为:一、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管理法》第34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非法渠道购药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刷卡”,有药店从医院或其他药店刷医保卡购回药品后再进行销售。二是“共进”,为得到返点或优惠价格,几家药店联合从批发商处购进药品,然后再分配销售,发票只开给一家药店。三是“调换”,有药店从患者手中调换其未用完的药品。二、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虽然大部分药店能够严格执行法规规定,但少数药店为节约成本,药师长期不在岗,不少是“挂名”药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超范围销售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但药店无证、超范围甚至违规销售注射器、输液器的情况时有发生。四、药械虚假广告药械虚假广告主要集中在城区药店,涉及产品五花八门,以康复器材为例,涵盖了人体各部位。这类产品基本无产品注册证,大多以药店、专卖店为销售平台,辅以密集广告和宣传单进行宣传。主要产品有:药磁鞋、太空磁纳米能量裤头、抗骨神针(医用固定带)、地核电磁被、磁疗胸罩、口罩、内衣等。五、销售暂停销售的品种对于虚假宣传的药品,情节严重的,各省级药监部门会采取暂停其在本省销售的措施。各药品经营企业应经常上专业网站浏览相关信息,掌握最新动态。但极少数药店在收到暂停销售的通知后,仍然宣传销售已暂停销售的药品。六、擅自处理问题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但实际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有的药店怕麻烦,擅自退货;有的药店擅自与厂家联系索赔事宜,索赔未果才会向药监部门举报。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纵观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针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许多地区执行得较好,而许多中小城市执行乏力。究其原因,一是药店执行意识不强,患者来药店购药,根本不问其是否有处方,更谈不上有药师指导用药;二是查处不够严格。随着医药市场的发展和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必须得到纠正,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八、销售凭证使用不规范销售凭证的使用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在购进药品时应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销售凭证;二是在向患者销售药品时应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内容包括销售单位、药品名称、生产单位、批号、价格、数量等,销售凭证留存应不少于3年。开具销售凭证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药店的保护措施,可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药调包。九、审核验收不够严格审核验收是药店经营的法定动作,《药品管理法》第17、18条对此有具体规定,但不少药店在经营过程中没严格按规定执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购进药品时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的资质材料;二是药品验收流于形式,有的药店只核对数量,不按规定核对批号、厂家等信息,有的业务员利用此空子,将真药调包。药店购进的所有产品都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8739号文件要求验收登记,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开具销售凭证。十、非药品冒充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4种情形:一是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二是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三是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疗效;四是随意添加药物成分。目前,不少药店仍有不少非药冒充药品的产品,品种繁杂。参考资料:百度百科-12331百度百科-12358

举报药店挂执业药师证

197 评论(8)

Loli心的怪蜀黎

如果发现药房乱收费问题,可以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目前,部分县市已经开展查处,对于乱收费的药房加大处罚力度,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

276 评论(15)

Nicole20041414

你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举报。

134 评论(11)

篮球手仙道彰

医疗主管部门

139 评论(9)

蛋蛋love祺祺

挂证是普遍现象,药检局不会那么较真除非药店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一般药店都是自己的买卖,没有那么白痴的老板

139 评论(14)

嘉怡别墅

原国家药监局总局曝光多省份共计65名“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后,全国执业药师面临新一轮清理,不少省市陆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挂靠”整治行动,同时将“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予以公告。以下为2018年部分省市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整治的通告:7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2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7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云浮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郁南中山分店、云浮市云安区人和堂药店2家药店的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将依法撤销企业GSP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6月29日,安徽六安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六安市金安区马头镇大药房、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珺健大药房、六安开发区百草药房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原执业药师已注销,截至2018年6月26日,企业未聘用新的执业药师,不再满足药品经营条件要求,该局依法撤销其GSP证书。6月4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7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6月7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5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21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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