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04

食客小冬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药师张某某照片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妖精狮子

已采纳
执业药师报名照片背景底色为白色、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尺寸为5cm*5 cm、大小约10kb,像素为295px*413px。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报考文件中要求的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将修改好的照片在注册平台上传 ,并点击下方保存 。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为清晰正规证件照。上传的照片模糊不清、歪斜、背景不合要求的,即使上传也不能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照片的其他要求如下: 要求有白色背景的标准身份照片。 不要穿标准服装拍照。女性不允许穿吊带服拍照。头部应覆盖照片尺寸的2/3,前面的头发不得超过眉毛,露出耳朵。经常佩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严禁上传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头像后不得出现杂物;严禁使用相机等非专业摄影器材拍摄电子照片;确保编辑后的电子照片的头像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留下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执业药师张某某照片

346 评论(12)

大熊二的小熊大

2016年10月15日,每年一次的2016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正在进行,江北区鲤鱼池小学考点现场突然传出消息,查获了一名替考者。监考老师发现,他们的身份证识别系统无法识别一个名叫“王奇”的人的身份证。一开始,这个人还在努力辩解,民警到场后询问有关王奇更详尽的信息,此人再也不能自圆其说。警方随即确认,此人名叫张晋,他拿着的是一张移花接木的假身份证。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查明,30岁的王奇是医科中专毕业,一直想开一家药房,而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药品企业负责人、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新开办药店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他曾两次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都没有过关。王奇有一名朋友叫李强,李强已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并拥有一家药房。王奇希望他替自己考试,李强拒绝了,但表示自己能帮忙物色一位合适的替考人选。很快李强找到了一个人选,是一位与王奇年龄相仿、身材、样貌相似的人,此人就是张晋。张晋是一家医科大学的医学硕士,已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三人协商,最终确定以25000元作为报酬。李强分别拿着张晋和王奇的相片及个人信息,将两个人的信息合并,花了300多元做了一张假身份证。这张身份证上照片是张晋的,名字等身份信息是王奇的。王奇用新制作的假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并取得准考证。随后,张晋拿着准考证和假身份证去参加考试,岂料很快就现了原形。目前,三名涉案人员分别因涉嫌代替考试罪、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依法取保候审。(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按有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另外,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执业医师考试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也有着同样的终身禁考规定。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都将受到法律惩处。事件二 2014年10月18-19日,被告人舒某利用担任“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监考老师的工作便利,向因考试作弊被巡考赶出考场的韩某某等人,谎称自己可以不经过正规考试办理该证书,但须先预缴10000元,一年后拿证书时再交剩余10000元,取得对方信任。随后,被告人舒某在咸阳市秦都区沣东街道办事处西安技师学院新校区C座楼下赵某的面包车内,收取李某某、樊某某、方某某、赵某、韩某某给付的现金50000元。获款用于与刘艳云合伙经营服装店生意、生活消费挥霍。2015年10月19日,被告人舒某又告知韩某某等人需再缴纳剩余10000元才能继续办理该证书,也无法退款,韩某某等人报警后,被告人舒某被抓获。经审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认为,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0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2016年3月2日做出判决如下: 一、舒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二、责令舒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 三、责令舒某退赔被害人樊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 四、责令舒某退赔被害人方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 五、责令舒某退赔被害人赵某经济损失10000元。 六、责令舒某退赔被害人韩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可见,任何作弊的手段都是不可取的,想通过考试,还是需要自己的努力,刻苦学习才是通过考试的唯一途径!

187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