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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狸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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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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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这证明你已经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资格,担任药店的质量负责人理所当然是可以的,国家的要求也不是要有执业药师资格的。

深圳执业药师质量负责人

244 评论(10)

欣欣向上,

作为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责任,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挂证确有限制性规定,但这个限制性规定既是对企业的限制性规定,也是对执业药师的限制性规定,单挂证带来的后果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到底应该有企业负责还是执业药师本人负,却没有明确。因此在企业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质量处罚,都是有企业来承担。因此这也是为何质量负责人挂证普遍的原因。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因为执业药师到底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质量责任乃至义务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叫处罚规定,也就是我们吵吵了很多年的执业药师法,所以执业药师挂证的尴尬局面还会继续存在。

134 评论(12)

月野小兔纸

风险还是有点,如果该机构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你去承担责任。

189 评论(11)

中艺古典家具

1.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营业场所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2.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一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5.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6.企业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以及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

149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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