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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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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爱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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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5月营改增开始实施后,新一轮税改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税收政策调整,涵盖了多项惠及民生的减税措施,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被纳入调整范围。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获悉,川内企业已经普遍实施新的开票方法,只有具备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才能开票。根据规定,今后购物需要以企业抬头开票时,不能再以“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等笼统的称呼,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增值税四档变三档20余种货物税率下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同时,将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等20余种货物的税率,从13%下调至11%。实际上,本次财税政策调整,始于2016年底。去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即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对铬铁等213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有50项暂定税率为零。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内容还包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本次税改,对个人而言,也同样可以从中受益。新政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对创业者和投资人来说,涉及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天使投资个人,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开发票需识别号

浙江首席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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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文1314

市国税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因杭州市从2010年起大力推广机打网络发票,严格限制手工版发票的使用范围,对已经开通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再发售手工版发票。因为牛奶订奶点一般都设在居民区,大多是送奶工上门订奶、送奶,而牛奶企业的发票基本是网络开具的。所以,消费者索取发票,牛奶企业应予提供,但考虑到网络开票的因素,发票要在公司财务处开具,无法当场提供,须销售人员到公司财务开好后再给消费者送上门去。 据了解,机打网络发票的好处在于,有效地防范了假发票的使用,发票真假,上网一查便知。购买小额商品也不得拒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有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故除零星小额商品(即销售达不到100元的)之外,必须逐笔开具发票。对应开未开的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可以不逐笔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的,一定要按规定开具,不得拒开。 浙江税务网董事长、首席税务师陈良照表示:“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 对发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6举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市民可以拨打12366举报发票违法行为。对应开未开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责令商家限期改正并给客户开具发票,同时视情节轻重,对商家进行处罚。 当记者把这几天采访的结果,反馈给李大伯时,他表示满意。“这事有了结果,我要跟邻居们都去说一下,也要告诉送奶工,以后定期我会让他给我开好发票送过来。”李大伯说,“你们的报道我天天在看。” 将近一个星期调查采访“订牛奶无发票”的报料,听到销售人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发票啊,不大有人要的。”而许多消费者也在说,“好像订牛奶都没发票的呀。”显而易见,订了那么多年的牛奶,没收到过一张发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大家默认的“习惯”。 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确有部分消费者不索取发票的习惯,个别商家也有“以收据代发票”或“先给收据再换发票”的习惯,但这些并不能说明所有的消费者都有这个习惯,更不能把习惯当成了规矩。况且,任何消费习惯,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消费者要不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法定自由,怎么做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而商家则不同,法律明确规定商家必须开具发票,商家没有不开的自由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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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lili

肖太寿,男,经济学博士、著名税收筹划实战派专家。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中国第一个“三证统一”筹划理论的提出者和倡导者。中国财税培训协会首席税务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博士,我国著名税收筹划实战派专家,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实践工作多年,具有深湛的财务会计理论基础,广泛的财经法规知识,丰富的财会工作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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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1区14号

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理财规划师,注册高级纳税筹划师,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东北财经大学十大杰出女性。中国税网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课程首席主讲教师,从事税收教学科研工作十余年。兼任多家大型企业税务顾问,长期为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税务咨询,深谙纳税筹划实务运作。长期培训注册会计师(CPA)、注册税务师(CTA)、注册纳税筹划师(CTP)、财务总监(CFO)、理财规划师(CFP)等课程,为北京、天津、沈阳、重庆、南京、扬州、烟台、武汉、长沙、广州、昆明、衡水、西宁、石家庄、哈尔滨、郑州以及内蒙、新疆、西藏等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机关、事业单位、事务所、培训机关、大型企业作相关专业培训。参与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说明等税法修订工作,多部财税专著作者,主持并参与二十余项课题,公开发表专业论文九十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多次新华社、中国财经时报、经济学消息报、南风窗、财经文摘、现代物流报等新闻媒体专访,有关建议多次以新华社内参形式提交国务院及有关部委,20余篇论文分获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的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财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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