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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考拉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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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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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考试,一般是省考里的乡镇公务员的岗位

2、事业单位考试,这个一般是县级人事部门组织,也有市级人事部门组织的

3、直接找镇政府,不过只能做临时工,没编制,待遇比有编制的差很多。

考试都是一样的,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除了民主推选提拔干部外,考试也是不可或缺的途径,部分地方通过考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比例可达1/3。

二、深造学习。如在职mpa的学习、党校研究生的学习。我年纪尚轻,就现在来看除了涨点工资外未发现直接的、明显的好处,但多一个证总比少一个好。

三、其他类学习考试。

1、感觉作用比较明显的是司法考试。现在大多机关明显缺乏法律工作者,很多机关单位在行政执法、处罚的过程中走的程序不严谨,甚至还有不少法盲。在国家如此重视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你懂法、有司法资格证书就显得格外突出,容易受到重用。

2、计算机等级考试。现在机关处理各项工作大都通过计算机进行,有一手好的计算机本领,深度掌握各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甚至懂点编程,对于提高办公效率有极大的作用。

3、练习公文写作。且不说日常机关工作的上传下达大都通过公文进行,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等材料也是经常用到的。下下通知、安排会议、打扫卫生之类的谁都干得了,但写得一手好材料却不是谁都能行的。写好材料是靠勤学苦练和平时积累的,需要不断地思考、揣摩、练习。

乡镇公务员考试直事业单位

293 评论(13)

海洋嗨阳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288 评论(9)

玉皇小帝

一、定义不同

1、乡镇公务员就是在乡镇级政府部门工作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2、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二、岗位不相同

1、乡镇公务员:中国由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单位执行政务工作。

乡镇干部职级如下:

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

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

主任科员:(十二级);

副主任科员:(十三级);

科员:(十四级);

办事员:(十五级)。

2、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聘用的方法不相同

1、乡镇公务员岗位需要参加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2、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镇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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