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了个咪啊
1.犯罪中止2.不属于赠与 是属于遗弃 主动放弃了对车辆的所有权3.既然绑匪放弃了对车的所有权 丑女当然有权利去拥有那辆车了 因为那辆车属于没有所属权的4.可以5不属于 丑女没有能力威胁劫匪 毕竟劫匪是强势 丑女是弱势 没有弱势敲诈强势的一说 此情况应属于赠与
阿拉丁摸神灯
其实你的专业并不是冷门,仔细查阅每一次报考岗位表,毕竟有些部门招你们专业的,一般要求园林、园林绿化,园林艺术专业的,你应该都可以报考。不过公务员竞争是很激烈的,关键在于努力准备,职位会有的,而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欢迎采纳,呵呵
我想说真话
1,拐卖妇女罪,既遂。该罪名只要求犯罪人以拐卖为目的,并且,成功地将妇女控制,就成立了。2、构成赠与。赠与是诺成合同,只要有这个意思表示就可以了,不要求履行什么手续。也不考虑赠与的目的。3、可以。交付车辆后,女就可以取得对车的所有权,但是,作为特殊的动产,非经登记,不可对抗第三人,即,因为没有过户,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4、不可。因为绑匪是把车子送给她的,她是车辆的合法继受人。车辆没有被抛弃,所以,谈不上先占。5、不构成犯罪。通俗点说,就是该女处于弱势,没能力要挟绑匪。专业点说,该女的做法,虽然有压力,但是,没有采取暴力什么的,让绑匪处于不可反抗的地步。他还是可以选择的,最起码,可以把该女的扔下车,然后,开车走人。从常识来说,这点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呵呵,这公务员的题目怎么这么难呀,害我还要去翻法律书籍,才敢确定我的答案。。这是哪个地方的08公务员卷呀?
倩倩19860816
1、绑匪不构成绑架罪,因为绑匪还未向被绑架者家属提出交换条件;绑匪属于犯罪中止。2、绑匪的行为不构成赠予,应属于遗弃。3、丑女不能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因为绑匪并未把车赠给她,车辆也并未办理过户。4、丑女不能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5、丑女不构成犯罪。如果绑匪把车交给她,属于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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