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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eba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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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lav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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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491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07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753名;市级机关招考1885名;县(市、区)机关招考6193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53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783名;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276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72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2012年12月28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公务员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2012年12月31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人事编制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省级机关部分特殊职位与省属单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详见当地公告。6.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7.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见各地公告。8.截至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公告。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报考上述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4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间出生)。7.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1月4日。8.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三、报考程序(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1.注册及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1月7日0时—1月10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2.资格初审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0日9时—3月16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3年1月15 日—1月18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报考设区的市级及以上机关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A卷;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B卷。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A卷)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B卷)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3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六、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面试的比例与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一致。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评分标准见《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见当地公告。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完成。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实施。七、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一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省级(属)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省级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递补方式,见各地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八、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除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比例见各地公告。九、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报考人员(除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十、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乡两级机关定向优秀村干部和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除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报考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递补规定,见当地公告。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是否递补,见各地公告。十一、注意事项1.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2. 截止到2013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3.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4.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6.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月26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10.根据人力社保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12. 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13. 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政策咨询电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丽水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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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囡囡

一次,只有国家和省有公务员考试,市没有,但有的市有事业单位招考的.200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06-11-7 来源:浙江省人事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200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2007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813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64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招考220名;市级机关招考698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045名,乡镇机关招考786名(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145名)。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1月7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人才交流网()浙江继续教育网()。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9日以后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杭州人事人才网()宁波人事网()温州人才网()湖州人事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绍兴人才网()金华人才网()衢州人才网(rc.qz.net.cn)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舟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1)2007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6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2007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3.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7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市级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3.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4.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9日至198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招考计划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6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三、报考程序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村干部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可与当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根据安排,集中上机操作。(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2日0:00--11月19日24:00。网址:http:// gwy.zjrs.gov.cn(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16日、11月20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两次公布截止到前一日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二)资格初审时间:2006年11月20日0:00--11月22日24:00。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三)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时间:2006年11月23日0:00--11月25日17:00。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12:00。(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时间:2006年11月27日9:00--12月5日16:00。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5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6年12月30日0:00--2007年1月6日24:00。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六)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9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码:、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四、笔试笔试时间:2007年1月7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市以下各级机关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五、调剂笔试结束后,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我省25个欠发达县(市、区)及海岛县(区)的调剂计划,这类调剂计划是在报名阶段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而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设区的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合格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考专业(职位)的资格条件及面试比例按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加调剂人数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调剂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已入围原专业(职位)面试的报考人员,若报名参加调剂并被确定入围调剂专业(职位)面试的,视作放弃原专业(职位)面试资格。余缺面试资格由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原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六、面试面试分别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七、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PAN>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1.5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八、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九、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从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应同时在所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十、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年度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参加2006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政策咨询电话:(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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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职位考试科目

2022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官方暂未发布最新消息,原定为2021年12月12日进行的浙江省2022公务员考试笔试,经过两次延期,目前考试时间暂不确定,实际考试安排以官方公告为准!上岸鸭将会同步最新官方消息,报考与浙江省的小伙伴可以收藏本网站,以方便获取浙江省2022公务员考试最新消息!

对于2022浙江省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海洋渔业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申论》(C卷)。

具体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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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考试2023报名时间是2022年12月。202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2022年12月,资格初审时间也是2022年12月,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截至2016年底,已经有7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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