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6970
湖北省考笔试分数折算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录机关的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并在公布招考计划时统一公告。专业科目考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制卷与评卷。
3、综合知识测试。适用于报考定向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人员。主要测查村主职干部了解、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和从事基层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以及解决农村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知识测试分客观性试题(占60%分值)和主观性试题(占40%分值)。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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