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你的情意
1、关于笔试。法检系统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司法岗考A卷,非司法岗考B卷),非法检系统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2、关于面试。司法岗位:情景模拟面试方式(模拟法庭控辩);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非司法岗位:结构化面试方式。3、法之桥教育。法检考试培训,100%的良心活。法之桥教育培训,因专业而强大,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一二一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昆房写字楼312。

冒火得很000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扩展资料
流程
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一般来说,公务员招考的政审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方法:
一、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二、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三、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各地区政审内容是基本一样的,一般程序都是:
1、主管局派人到你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2、调查你的档案中是否有受处分及刑事处罚的纪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政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审
吃不胖的妩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模拟法庭控辩面试案例分析:
【背景材料及试题】
某青年男子在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脑,价值约3万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电脑出现质量问题,不仅影响了工作,还给自己造成了不小的损失(重要资料丢失)。于是,该青年男子找到商店要求赔偿,并提出了50万的赔偿要求。商店对电脑的质量出现问题并不否认,但对于该青年男子提出的50万的赔偿要求认为属于敲诈行为并向公诉机关举报。
【答题要求】
控方:认为该青年男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辩方:不认为该青年男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试题分析】
1.控方
本案中该青年男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本案中,该青年在商店所购电脑价值约3万元,但是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向商家索赔50万元,其数额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当的赔偿范围。民法上的赔偿一般只赔偿直接损失,对重要资料丢失等所造成的间接损失要求索赔无法律依据。因此就赔偿数额问题来看,即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适用双倍赔偿的情形,被告也对超出的44万余元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其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向商家索要40余万元的行为,是一种勒索行为,带有明显的强迫性。因此被告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
2.辩方
本案中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索赔50万的行为不符合刑法上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务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如果没有使用威胁等手段,则不会令对方产生惧怕心理而被迫交出财产,也就不构成本罪。
本案中,被告作为消费者,其提出的索赔主张,即使数额巨大,也不属于对商家的威胁和勒索,只是消费者自身提出的权利主张,有待对方的回应和商洽。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没有实施任何强迫商家交出财物的行为。所以被告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刑法中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控方所提出的主张,是没有依据,不能成立的。
2015云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方法技巧请查看:
更多消息可以登录云南公务员考试网云南中公教育进行查询,最新消息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加入云南省考交流群:161948351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空山微风
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第八条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把你的锅盖盖好
1、绑匪不构成绑架罪,因为绑匪还未向被绑架者家属提出交换条件;绑匪属于犯罪中止。2、绑匪的行为不构成赠予,应属于遗弃。3、丑女不能合法取得车辆所有权,因为绑匪并未把车赠给她,车辆也并未办理过户。4、丑女不能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5、丑女不构成犯罪。如果绑匪把车交给她,属于赠予。
吴晗晓美眉
1,拐卖妇女罪,既遂。该罪名只要求犯罪人以拐卖为目的,并且,成功地将妇女控制,就成立了。2、构成赠与。赠与是诺成合同,只要有这个意思表示就可以了,不要求履行什么手续。也不考虑赠与的目的。3、可以。交付车辆后,女就可以取得对车的所有权,但是,作为特殊的动产,非经登记,不可对抗第三人,即,因为没有过户,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4、不可。因为绑匪是把车子送给她的,她是车辆的合法继受人。车辆没有被抛弃,所以,谈不上先占。5、不构成犯罪。通俗点说,就是该女处于弱势,没能力要挟绑匪。专业点说,该女的做法,虽然有压力,但是,没有采取暴力什么的,让绑匪处于不可反抗的地步。他还是可以选择的,最起码,可以把该女的扔下车,然后,开车走人。从常识来说,这点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呵呵,这公务员的题目怎么这么难呀,害我还要去翻法律书籍,才敢确定我的答案。。这是哪个地方的08公务员卷呀?
优质公务员考试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