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山红遍
公务员医保费不可以二次报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凡经费自理或实行差额补助的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费医疗。医疗补助人员范围:(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的市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二)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三)经市委批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四)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经费使用范围:(一)20%用于个人帐户的补助;(二)50%用于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补助;(三)30%用于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补助。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加补助:(一)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60%,对退休人员补助65%;(二)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0%,对退休人员补助85%;(三)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5%,对退休人员补助90%;(四)20万元以上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90%,对退休人员补助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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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门槛费(各等级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而“医保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由所在职工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收集相关资料,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到社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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