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观海一
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1.实行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 公务员任用的形式主要有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几种。 选任制是以选举的方式任用公务员,主要适用于政治领导人,如美国、法国、印度、新加坡等国,都是采用直接选任或间接选任的方式产生国家首脑和部分国家公务员。 委任制是由机关首长负责直接委任其下属,适用于对行政首长负责的助手和秘书等辅助人员。 聘任制是指政府机关以定期契约的形式聘用专门人员,适用于在社会上有一定名望的学者、专家和科技人员。 考任制是公务员制度的基础,是指通过考试的办法,以应选人员的成绩优劣作为客观标准来选用所需的公务员,这是大多数人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必由之路。 各国都强调公务员考试录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这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英美两国的官吏制度改革,是以建立考试录用制度为开端的,法国、日本、德国等国建立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也是从实行考试录用开始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文规定,政府任用官员或填补空缺,除政治性任命外,其他的必须从考试合格者中选用,不得任用不合格者。美国联邦官员中有90%是通过公开竞争考试的办法录用的。公务员参加录用考试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出身、党派、宗教信仰、家庭背景、婚姻状况等因素而遭受歧视或享受特权。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均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布有关事项。主要按报考人的考试成绩,参考其资历、学历、品德和健康状况,择优录用。2.实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 世界各国对公务员的考核,称呼不尽相同,如埃及称“考核”,法国称“鉴定”,日本称“勤务评定”,奥地利称“工作成绩评定”等,内容却无实质性差别,其主要内容是考绩,即通过对公务员工作能力、努力程度,尤其是工作成效等的考核,决定其职务的升降和奖惩。 对于考绩的具体内容,许多国家都根据本国情况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例如法国公务员的考核项目共有14项,即身体适应性、专业知识、守时值勤、整洁及条理情形、工作能力、合作精神、服务精神、积极性、工作速度、工作方法、洞察力、组织能力、指挥监督能力、判断能力。法国地方公务员的管理比国家公务员的管理简单得多,但同样要遵守《法国公务员总章程》。巴黎市大约有5万名地方公务员,有的地方仅有数千名地方公务员甚至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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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和“以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考任制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标志。英美两个国家的官吏制度改革,是以建立考试录用制度为开端的,法国、日本、德国等国建立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也是从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开始的。外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两个重要标志是:“考试录用制度”以及“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离,事务官职务常任制”。公务员管理可以归纳为入口管理、在职管理和出口管理。把好入口关后,主要是通过绩效考核来决定奖励和惩罚、职务的任免和升降等。工作实绩为基础的考核制度是在职管理的中心内容。参考资料:
晴风浪子
美国公务员工资低?呵呵,你的数据是哪来的?我给你翻翻美国关于公务员工资的法律。联邦文职人员实行多等级的职务工资制。一般行政级工资表分为十八级,一级最低,十八级最高。自1968年起,一到十五级的工资随物价指数的变动自动调整。传统上,联邦政府雇员的工资低于私营企业,这不利于政府罗致和保住人才。国会在1972年制定了《联邦工资比拟法》,规定联邦雇员的工资要同私营企业人员的工资相当。人事管理局局长、行政和预算局局长以及劳工部部长根据劳工统计局对公私部门工资对比所作的调查,每年向总统提出调整一般行政工资率的建议。总统据此报告向国会提出建议。国会批准后,由总统发布行政命令调整一般行政级的工资率,并从10月1日开始实行。54[J因此,公职人员如奉公守法,保障中等生活水平是没有问题的。此外,联邦政府雇员还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带薪假期、各种形式的保险等其它福利待遇。所以,人事制度方面的这些规定,保证了联邦政府雇员在一般情况下不愿因腐败问题而丢掉“金饭碗”。行贿人员的行贿额只有大大多于政府雇员的工资时,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提高了腐败成本,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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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各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 (一)民主参与 公民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任国家公务员。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明文规定了公民的这种权利,并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加以保障。例如德国的《基本法》明确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按照其能力与成就,依据法律规定担任官职的权利”。美国的《文官制度法》规定:“任何一级官位都对考试成绩优秀者开放”。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一切官职都对考试成绩优秀者敞开大门”,其第’’条规定:“一切职员的任用,都应依照本法律和人事院规则的规定,根据其人考试成绩、工作成绩以及能力的其他实证来进行。”第)条规定“:录用考试对于具备人事院规则规定的报考资格的所有国民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进行”。许多西方国家的法律还规定对阻扰公民行使这种权利的人进行惩处,以保障公民这项权利的行使。 (二)平等竞争 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参加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在平等的条件下被择优录用,不得由于性别、种族、出身、党派和家庭背景等因素而遭受歧视或享受特权。如美国的《文官制度改革法》规定:“保证人人机会均等,经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只根据能力、知识、技能来决定录用和提升”。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民不分民族、信仰、性别、社会身份、家庭出身、政治见解和政治所属关系,在本法面前一律平等。”德国的法律规定:所有公民都有“依据法律规定担任官职的权利;一律平等,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区别”。法国的法律也规定了实行“平等原则”,对于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对待,不分性别、出身、信仰、哲学观点和政治面貌,都以实际水平和品行作为录用的标准。 (三)信息公开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考试、成绩和录用,都是公开的。报纸、电视台和电台要公开发表或广播,让全社会的公民都知晓,争取最广泛的人报考,在最广泛的范围内选择优秀人才。在招录公务员之前,美国不仅在报刊和电视广播中公开报道国家公务员的报考事项,而且联邦政府在全国设立一百个“职业情报中心”。八百个免费的“热线”电话号码,供全国各地报考者使用,询问有关公务员报考、考试的事宜。日本规定,考试公告必须写明考试的职务、责任、待遇、报考资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的科目,按政府各部门的特点和要求由法规统一规定。为了方便报考国家公务员,日本政府人事院在各地举行很多次“考试说明会”,仅初级考试的说明会平均每年就举行$+#次。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公告迅速发到全国各地,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规定“:拖延或扣压考试公告者,处一年以下徒刑或三万日元以下罚款”。由于真正实行国家公务员的考任公开原则,日本每年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人数达到六百多万人。 (四)竞争择优 西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竞争分为两种,一种是“非公开竞争考试”,全部报考者中的合格者都被录用;另一种是“公开竞争考试”,是在少数合格者当中再选择成绩最优秀者录用。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许多国家采用第二种竞争性考试,以求选择最优秀的人才。例如,日本"!#!年度的公务员考试报考者共有$%&%!#人,合格者’%&$’人,录用者只有"$(&(人,录用者只占报考者的$)%*。其中高级考试的录用者更少,如在"!+"年的国家公务员高级考试中,报考者(,##,人,合格者"$%"人,合格者只占报考者的$*。其中录用者%&+人,只占报考者的")%*-".(/#$)。"!+#年度0到"!++年$月末1,报考高级考试的人数是$’$,+人,合格者"%!%人,录用者",$人,被录用为公务员者只占报考者的千分之三点一。-"(./"’)竞争择优还体现在被录用的公务员的文化水平上。"!+#年的日本,国立大学教职员中,大学毕业者占!!)"*;中学教职员中,大学毕业者占!+)&*;医疗工作者中,大学毕业者占",,*;研究机关的人员中,大学毕业者占+#)%*0包括辅助人员、行政人员1。研究所的所长、医院的院长、学校的校长和事务次官中,大学毕业生占!!) (五)考任为主 西方各国公务员的录用制度主要有四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和考任制。选任制适用于政治领导人,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类。委任制适用于长官的助手和秘书等辅助人员,目的是能与长官密切合作。聘任制适用于在社会上有一定名望的学者专家,他们有公开著作,公众了解他们的水平。考任制是适用范围较广的任用制度,被大多数国家采用。它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最广泛地罗致优秀人才担任领导和业务职位。在美国,考任制的适用的范围和对象约占+&*的公务员,只有"&*的公务员不采取考试任用的办法。 (六)通专标准 如何通过考试来择优,西方各国的标准和做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通才”标准,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专才”标准。所谓“通才”标准是在考试选拔中注重应考人的一般教育程度、文学素养、掌握知识的多寡、以及综合、推理和判断的能力。据统计,英国历年来助理次官以上的文官中,毕业于牛津、剑桥两所名牌学校的人员比例为%,*左右,有时高达+,*,至于象常务次官这样的最高级文官中比例还要大。所谓“专才”标准则注重应考人所具有的职务上的专业技艺,强调个人在某个领域中的一技之长,重视专家的地位和作用,并经常吸收专家学者参加领导工作。据统计,美国从弗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到肯尼迪总统这$,多年中的+,,多名部长助理中,有一半人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均有精深的造诣。二、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四章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做出了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借鉴于西方的,因而其录用制度中的一些特点也与西方基本相同,如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等,此处不再赘言。以下只是提出几点我国公务员录用方面与西方国家的不同之处。 (一)重实质平等西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虽然宣称是民主、平等的,但其形式平等多于实质平等,种族、民族问题的存在使得公务员录用的民主、平等难以真正实现。我国则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如在对待少数民族公民和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的问题上《,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指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照顾。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应予照顾。-(.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反映出更注重实质上的平等。 (二)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被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原则,也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循的一点。其最突出的表现是,录用公务员时,对报考者要从“德”和“才”两方面去衡量,二者得兼,不可偏废。具体来讲,即不仅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要考核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 (三)坚持“党管干部”《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四章“报考资格审查”第十四条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这是与我国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息息相关的,与西方国家要求公务员保持“政治中立”形成鲜明对比。因为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新时期的人事制度,仍然是党的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法规有待完善西方公务员录用制度有着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保障。而我国有关公务员的录用只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对其作了说明。除却法律文件规格不高,效能有限外,具体的条文又多原则、多抽象,可操作性不强。总之,西方各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特点是民主、参与、平等竞争、信息公开、竞争择优、考任为主和通专标准等,其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试录用方法“、专才”和“通才”标准互补互融和增加临时雇员录用。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与西方各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不同之处是重实质平等、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党管干部”。从对比中我们应看到:要结合国情,有选择地借鉴西方经验;严把“入口”关,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扩大考任制实施范围;完善考试录用方法和铲除招录中不合理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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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学教授怀特认为:选拔贤能是现今人事管理的两大支柱之一,考任制度是择优录用的基本前提。通过录用考试选任的公务员的范围美国于1883年通过了文官法,并依法成立了文官委员会,全面推行通过考试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公务员的制度。到目前为止,美国通过考试选任的公务员已超过了公务员的85%。通过考试选任的公务人员是一般的事务官,通称为分类人员;不适用考试选任的公务人员则称为非分类人员。分类人员中又分为"竞争职位"和"除外职位"。前者非经考试不得任用,后者则不经过考试亦可任用。政府中各公务人员何者为分类人员,何者为非分类人员,由各该级政府的立法机关以法律加以规定,没有固定的标准。政务官员、民选官员、专家技术人员等都不是通过考试选任的公务员。
应考者的资格进行考任制的目的就在于广泛地选拔人才,但如果没有对应考者的任何资格限制,势必造成考务工作过于繁重,既浪费人力又浪费财力,因此,对应考者有一定的资格限制也就成为现实的必要。学历方面的限制美国过去对应考人员没有任何学历上的限制,只着重应用的技能,因而出现了行政领导人才非常缺乏的现象。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从1955年开始,将报考公务员的资格限定为大学毕业。国籍限制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一般都涉及到国家机密与安全,所以,美国各级政府都规定具有美国国籍是报考公务员的前提条件之一。年龄限制各级政府对报考者的年龄并无统一的标准,往往以考试种类不同而规定报考者的最高年龄与最低年龄限制。一般而言,最低年龄为21岁,但也有限定为18岁的,最高年龄限制则根据职务的不同而有不同规定。联邦政府对公务员报考资格没有最高年龄限制。招考及报名美国各级政府所使用的招考方法有以下几种:(1)在报纸上刊登招考广告;(2)向有关机关及人员邮寄招考简章;(3)利用广播与电视播放招考广告;(4)与有关团体及学校直接联系招考事宜;(5)在大街上张贴招考广告。报名的方式是履行一系列的报名手续,其中以填写报名表和缴纳证明文件为最重要的两个手续。折叠编辑本段正式考试考试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测量应试者是否具有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二是在于测量应试者在智能上的发展潜力。前者的目的在于适应现职,后者则有利于被录用者将来的升迁。美国特别注重前者。考试的方法有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笔试可以起到考查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材料组织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及知识面的广度,因此,政府机关招考公务员多用笔试而忽视口试。美国的工商企业则多以口试的形式招考公务员,而不重视笔试,因为口试可以测试应考者的机智、应变与合作能力。至于实际操作法则适用于某些特别职务。本段任用凡考试合格者都按成绩高低编人候用人员名册,由用人单位选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都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到两年。试用期满,可视其试用期的成绩好坏决定予以正式录用或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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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无涯子
在国外,公务员并非是年轻人喜欢的职业,究其原因,无外乎有三个:待遇差,油水少,法纪严。欧美国家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一点也不诱人。通过对183个国家工资制度的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国外的公务员工资与其本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基本持平,不少国家的公务员工资甚至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根据美国联邦审计总署的调查,美国只有3%的大学生表示毕业后可以考虑应聘公务员。2008年,美国所有从业人员平均年工资为42270美元。就最高工资而言,公务员为191300美元,而外科医生为206770美元;就最低工资来说,公务员为17046美元,而餐馆上菜工为17400美元。数据显示,美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均低于私企。希腊码头工人的月工资为8000欧元,资历老点的甚至高达10000欧元,每年领取14个月的工资,收入与部长相当。2008年,挪威全国平均月工资约合40047元人民币,公务员平均月工资为38577元,私营企业为40589元,国企老总工资仅比学徒工高出一倍,公务员工资比私营企业平均工资低5%。其次,外国公务员公款消费也可谓步步惊心、如履薄冰。前些年,中国财政部代表团访问美国,美国财长在招待宴会上说:“国会只批准了菜钱,没批准酒钱。这桌菜由政府买单,你们吃菜要感谢美国纳税人,酒则由我自己买单。”世界上唯一超级大国的“财神爷”因公招待外宾,自己竟连酒钱都批不出来!在丹麦,对公务员的差旅费限制非常严格,出差一天以内则按小时补贴,在有公共汽车的地方不得乘出租车,除首相、大臣和议会主席外,任何级别的公务员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都用一个标准,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外国人不热衷于“国考”,关键在于政府对公务员操守都要求很高,同时还要接受公众的监督,特权寻租的空间和各种隐性好处被尽可能堵住,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最严厉的惩罚。新加坡《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的礼品必须交公,否则就以贪污受贿罪论处,面临5-7年的牢狱之灾,并将入职以来按月薪40%比例积累下来的公积金和养老金全部上缴国库。芬兰法律规定,公务员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礼品、宴请、旅游或荣誉头衔均视为受贿,处以罚款和4年监禁,且终生不得担任公职。不少国家把贪污受贿和盗窃归于同一罪名,即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对犯有该罪的惩罚,公务员要严于百姓。法国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百姓高出40%到3倍;德国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百姓高出一倍;加拿大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百姓高出0.4倍。制度可以塑造人性。外国政府有意限制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其目的就是避免大量精英涌入公务员队伍,而是要把他们留在社会上创造财富。梅德韦杰夫在任俄罗斯总统时曾说:公务员受欢迎程度就是腐败水平,青年争当公务员,说明政府腐败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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