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在睡觉
公务员考试体检不合格一般是如下: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心脏病的合理改变,合格:
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性过早收缩(严格控制心肌炎史);
心率为每分钟5o-60或100-110次;
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以下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12.00-18.66 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肺结核不合格。但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
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者,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一年后无症状体征者为合格。

悠闲小猫
公务员录用体检不合格如下: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
体检流程
1、到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2、网上下载《公务员录入体检表》,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公章,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并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3、检测项目有:听力,耳鼻喉,B超,视力,血液,口腔,身高体重,血压,身体基本检查,尿液,内科,心电图,胸透十余项,体检没问题的回去,有问题的留下。
4、被检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优质公务员考试问答知识库